若纪发〔2007〕16号 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离任前财务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党支部: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强领导干部离任前的财务管理,经县委同意,今后涉及人事变动、工作交流的领导干部,自县委常委会作出决定之日起,停止其对所在单位的财务审批权(财务支出、签订经济合同等经济活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财务审批的,须书面形式同时报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届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向相关单位送达《停止财务审批通知书》。 全县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认真贯彻执行,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若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若羌县委组织部
二○○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