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 教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局、办,各人民团体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大力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关于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从若羌的实际出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在各级领导干部中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县委八次党代会提出的“枣业富民、矿业强县”的各项政策措施之中,着力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目标。根据自治区党委《贯彻意见》任务分解的要求,结合我县党校(行政学校)“十一五”建设与发展规划,更新教育理念,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提高教育质量,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打造成为教学工作中的品牌和精品工程。2007年有重点地推进自治区党委《贯彻意见》分解任务的贯彻落实工作,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初步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格局;到2010年,建立起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具有党校、行政学校特色、效果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目标,坚持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从2007年到2010年,县委党校(行政学校)除抓好各类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外,还要积极协同县纪委、组织人事部门每年确定一个专题,针对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任务和党员领导干部思想状况,集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二)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县委党校(行政学校)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把反腐倡廉理论教育作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后备干部、青年干部培训班每批(次)安排2次以上集体专题学习,其他培训班反腐倡廉教育学习必须安排1次专题学习。2007年,要重点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吴官正同志的重要工作报告和讲话等学习资料。2007年以后,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县委的部署,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有针对性的确定学习内容,深化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理论的学习。 (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等各个方面。从2007年起,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领导干部公开廉政承诺、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教育、打招呼教育,对新任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培训等,使之制度化。县委党校(行政学校)要从2007年以后,分批(次)对全县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党纪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遍培训和轮训,逐步形成党员干部定期参加廉政培训的制度保证体系和考核体系,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根据《实施纲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校)的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课时”的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党校要成为“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的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党性锻炼作为各主体班次学员的必修课。各主体班次学员必须按照本规定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二)反腐倡廉教育内容要着重于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着重于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群众路线的教育;着重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着重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着重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教育;着重于《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着重于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着重于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着重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着重于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三)党校(行政学校)要认真指导学员党支部、班委会负责抓好入学教育、组织生活、思想小结、党性分析、警示教育,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学员党性锻炼的自觉性和廉洁从政意识。 (四)党校(行政学校)负责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主体班次的教学计划,将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作为重点环节来抓,设置专题,配备师资和外请有关领导、业务骨干进行廉政授课。 (五)党史党建、法学、行政管理、科学社会主义等相关课程要安排骨干教师,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联系实际,加强反腐倡廉课题的研究,精心准备专题和课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党校、行政学校及任课教师要以教书育人的精神,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教学之中。 (六)党校(行政学校)学制一个月左右的主体班次安排反腐倡廉教育专题1至2个,1至3课时;半个月以下的主体班次至少安排1个专题, 不少于2课时。专题内容根据不同的班次、学制和学员,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和调整。 (七)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中央党校远程教学网络、多媒体教学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加强案例教学和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的时代特色。 (八)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于其它各种活动中,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学员深入实际,进行社会调研、参观考察以及其它各类活动,加强学员对党情、区情、县情、民情的了解,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 (九)以中央党校编写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作为各主体班次的基本教材,同时根据我县实际和不同班次,订购或编印相关辅助教材,并及时编印专题讲课提纲。 (十)各学员临时党支部注重对学员平时表现,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态度、党性锻炼、组织纪律等方面的考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的考核,在结业时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价。
中共若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若羌县委组织部 若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若羌县委党校 二○○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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