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机关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
若羌县纪委二次全会对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县委关于转发《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新党发〔2005〕11号〉文件精神的意见》(若党发〔2006〕3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若羌县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若羌县机关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1、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工作任务: (1)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认真开展以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主题的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负责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勤政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宣教室) (2)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 负责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政府法制办、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编办、县国资委、县发改委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勤政监察室 (3)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标准管理有关规定,乡(镇)、村两级做到公务接待零开支。 负责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勤政监察室、办公室 (4)对脱离实际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做表面文章获取荣誉和利益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负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建设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勤政监察室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 (5)认真执行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 负责单位:县发改委、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 (6)严禁用公款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狠刹公款大吃大喝和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两股不正之风。 负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委组织部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 (7)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 负责单位:县侨联、县旅游局、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公安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勤政监察室 2、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自治州和县纪委二次全会精神。 工作任务: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认真学习领会王乐泉同志在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符强同志的工作报告,认真学习张博同志在自治州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贾春林同志的工作报告,认真学习张亚平同志在县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樊爱琴同志的工作报告,对各乡镇、各部门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负责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办公室 二、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自治区和自治州《贯彻意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3、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自治区和自治州《贯彻意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工作任务:各部门各司其职,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中央《实施纲要》、自治区和自治州《贯彻意见》各项任务的落实,实现中央提出的2007年底之前的阶段性目标。按照责任分工,对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把反腐倡廉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县委、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分解任务,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落实到责任人。提出推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负责单位: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责任单位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办公室(干部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宣传教研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勤政监察室 三、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 、围绕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若羌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促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工作任务: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若羌县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和县委八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任务,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推进若羌县“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枣业富民、矿业强县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促进若羌县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营造良好环境。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负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国资委、县经济贸易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勤政监察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 5、加大对若羌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 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管理机制,开展对水利、交通、公共基础建设,尤其是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减少不规范行为,预防发生腐败问题,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真正造福各族人民。 负责单位:县发改委、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国资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抗震安居工程办公室、县监察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勤政监察室 6、加强对若羌县各项利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免除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农村合作医疗等惠民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真正把县委、县人民政府实施的各项“得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负责单位:县监察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 7、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工作任务:落实领导干部接待和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和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努力化解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 负责单位: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县信访局、县委政法委、县综合治理办公室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信访室 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8、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构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工作任务: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党纪国法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筑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反腐倡廉理论,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开展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抵制错误言论和倾向,不信谣、不传谣。宣传中纪委七次、自治区、州和县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积极在各级党报党刊上报送宣传稿件。 负责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党校(行政学院)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案件审理室(宣传教研室)、勤政监察室 9、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工作任务: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制度,把廉政教育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计划,保证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十分之一。坚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深化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 负责单位: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党校(行政学院)、县广播电视局、县检察院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案件审理室(宣传教研室) 10、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工作任务: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机关和农村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负责单位: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党校(行政学院)、县文体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国资委、县总工会、县团委、县妇联、县广播电视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案件审理室(宣传教研室) 11、继续把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作为第一位的监督。 工作任务:教育各级党员干部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继续把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作为第一位的监督,严肃查处对党的决议和政策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坚决查 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尤其是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斗争中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 负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勤政监察室、纪检监察室 12、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工作任务:加强教育,提出要求,制定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清理纠正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负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建设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 1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住房和配备使用小汽车方面的问题。 工作任务: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调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和有关住房方面的规定,坚决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和违规集资建房、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负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建设局、县委组织部、县国土资源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 14、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行为。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赌工作的意见》,加大查处力度,健全禁赌长效机制。党员和干部只要涉赌,不论金额大少,不论涉及到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负责单位: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15、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清理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负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16、清理纠正领导干部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工作任务:督促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要求,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申报登记,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决不允许对领导干部的亲属搞特殊照顾,决不允许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任何方便。 负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工商局、县妇联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17、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问题。 工作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 负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18、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私驾公车。 工作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无视纪律、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负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19、认真做好对县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中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工作任务: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认真落实换届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搞非法组织活动等行为,用严明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负责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县编办、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 20、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工作任务: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 负责单位:县财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勤政监察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 五、严肃党纪国法,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21、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不断拓宽案件线索。 工作任务:完善信访监督和办事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大对科级领导干部的信访件核实工作力度。整合基层纪委、司法、审计部门及纪检组(纪委)的信息资源,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网上举报,提倡和鼓励署实名举报。高度重视、切实改进基层信访工作。 负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信访局、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信访室 22、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工作任务: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社保基金、医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负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国资 委、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环保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纠风办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23、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工作任务: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进一步加强案件检查、案件管理和审理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案件,堵塞漏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充分体现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负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委组织部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24、认真贯彻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维护党员合法权益。 工作任务:健全完善申诉复查工作相关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处理好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建立对受处分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制度,切实维护党员权利。 负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案件审理室 25、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工作任务: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督促各部门 各行业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推进改革,综合治理,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负责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各相关单位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勤政监察室、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六、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6、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管理办法,查处借发行教材、教辅材料牟取利益的行为。严格落实自治州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城镇义务教育“一费制”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一校两制”及举办各种名义的收费辅导班等乱收费行为。 负责单位:县教育局、县纠风办、县监察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文体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县政府纠风办 2 7、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工作任务: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行为,推行医疗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单病种治疗费用最高限价,加强济困医院、济困病房建设,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等贿赂行为。继续整顿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违法医药广告等行为。 负责单位:县卫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监察局、县发改委、县经济贸易局、县工商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县政府纠风办 28、继续做好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解决好侵害农牧民权益的突出问题。 工作任务:加强对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若羌县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用水用电等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面向牧区和农牧民的各种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问题以及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加强农村经营性收费监管,注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征收征用中侵害农牧民权益的突出问题。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继续清理纠正行政、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占用耕地草场的行为。继续落实涉农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负责单位:县农业局、县纠风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工商局、县发改委、县建设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纪委监察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畜牧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县政府纠风办 29、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工作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安全的失职渎职行为。继续加强对煤矿、交通等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特大责任事故追究的力度。 负责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总工会、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县政府纠风办、案件审理室 30、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 工作任务: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重点治理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 负责单位:县环保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司法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县政府纠风办 31、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 工作任务: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检查和审计,从严查处违规违法、权钱交易问题。 负责单位: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发改委、县工商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 32、清理纠正制售代币购物券卡行为。 工作任务:加强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商业网点及国有控股企业使用和购买代币购物券卡的检查。 负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工商局、县国资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发改委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勤政监察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 33、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自治区、自治州和若羌县《实施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负责单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勤政监察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 七、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大治本抓源头工作力度 34、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工作任务:认真实施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征求纪委意见的制度,完善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具体制度和措施,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负责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勤政监察室、办公室(干部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宣传教研室)、监察综合室 35、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工作任务:执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司法机关依法接受外部监督和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机制。 负责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纪委监察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3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任务:深化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察检查,加强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建立行政许可动态评估机制,纠正和查处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负责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国资委、县编办、县财政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 37、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工作任务: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逐步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继续清理“小金库”,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管理。 负责单位: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委、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 38、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工作任务: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 负责单位:县发改委、县国资委、县经济贸易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 39、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工作任务: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 负责单位:县发改委、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 40、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 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 负责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 41、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工作任务: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全过程的监管,严肃查处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行为。 负责单位:县国资委、县经济贸易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总工会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 42、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工作任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和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纪问题,促使政府采购效率、质量的提高。 负责单位: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委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 43、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 负责单位:县文明办、县纠风办、县直机关工委、县经济贸易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监察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 八、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44、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工作任务: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制度。 负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 45、发扬党内民主,积极推行党务公开。 工作任务:发扬党内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对基层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调研,及时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负责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勤政监察室、办公室 4 6、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工作任务:认真落实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负责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纪委监察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 47、拓宽监督渠道。 工作任务:将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 负责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团委、县妇联、县信访局、县文体局、县广播电视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办公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宣传教研室)、纪检监察室、勤政监察室 48、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工作任务: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深化民主评议,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参与并组织收听“行风热线”,推动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负责单位:县纠风办、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直机关工委、县统计局、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县政府纠风办 49、加强对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管理创新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任务: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和转变行政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积极发展电子政务;及时受理投诉,坚决纠正作风不实、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违纪违规案件,对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督促行政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绩效考评制等配套制度。 负责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委、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 50、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工作任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府网站、行政投诉中心等,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负责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纪委监察局、县总工会、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县政府纠风办 51、继续推进厂务公开。 工作任务:规范国有、集体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进程。 负责单位:县总工会、县委组织部、县国资委、县经贸委、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局、县工商联、县纪委监察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 52、继续推进村务公开。 工作任务: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税费改革、两减免三补贴、保护耕地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规范乡村财务管理,扩大农牧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逐步加大村务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负责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计生委、县信访局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县政府纠风办 53、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从业若干规定,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行为。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效能监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负责单位:县国资委、县总工会、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发改委 县纪委承担任务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纪检监察室 (各项工作任务的负责单位,列在最前面的为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