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创优发展环境。扎实开展“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坚持典型引路,宣传一批在创优发展环境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好的做法,在全县上下形成提升机关效能建设创优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是认真开展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对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土地管理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国债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社保基金、扶贫资金和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三是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强农惠农的监管。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解决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加大对不规范执法行为的纠正力度。
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行政行为,约束行政权力,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五是继续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继续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
六是不断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重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等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
七是扎实推进政风建设。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坚决纠正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问题。坚决纠正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宣德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