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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羌县实行动植物防疫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作者  吴玉成 来源  勤政监察室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  2008-3-18 10:11:00

    若羌县对动植物防疫重大责任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红枣产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农民利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工作失职、渎职给农业生产和畜牧业发展带来毁灭性灾害的,相关人员一律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有效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近日,该县研究制定了《若羌县创优发展环境工作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工作人员落实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生态林果业开发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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