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说明:
(一)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的内容
1、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关系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2、领导干部分工和主要职责;
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事项;
4、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5、重大政策性调整、国有资产出售、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6、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复员军人和军转干部的安排使用、住房分配、职称评定、表彰奖励、招生和毕业生就业、青年入伍、救济(救灾)款物的发放、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事项;
7、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如公益性事业建设、土地征用、城镇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
1、本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和权限;
2、领导干部的相片、姓名、职务、分工和主要职责;3、部门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
事标准和办事结果等事项;
4、由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5、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
6、部门财务收支情况以及收费(罚款)项目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7、对一定时期内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或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热点、
难点问题,部门提出的解决办法和制定的标准、程序等事项;
8、涉及本部门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内部事项及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
(三)乡镇人民政府及基层站所政务公开的内容
1、乡镇人民政府需要公开的事项:乡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投资、各项改革措施和方案;领导干部的分工和主要职责;
2、 年度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3、上级政府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
4、(包括退耕还林补助款(粮)、粮食直补等各类兑现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债权债务情况;
5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
6 拍卖等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办公用品的采购情况;
7、乡镇所属
8、站所负责人的人事任免情况;经费开支情况;
9、设情况;
10、社会公益事业建
11、优抚、抚恤、救济、救灾等款物的拨付、发放情况;
12、预算外资金和基金的征收政策、标准、依据等情况;
13、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费的发放使用情况;
14、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
(四)乡镇基层站所政务公开的内容: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等事项;执收执罚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