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劳动用工年检公告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若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对2020年度全县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年审。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劳动用工年审时间:
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6月15日。
二、年审对象:全县行政区域内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所有用人单位由若羌县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劳动用工年检。
三、劳动用工年检内容:
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3、用人单位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情况;
4、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费情况;
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6、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7、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8、用人单位参加技能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9、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的情况;
10、劳务派遣机构遵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的情况;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检查内容。
四、劳动用工年审程序:
劳动用工年审采用用人单位自查和行政监督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及审查阶段(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5月31日)。要求各用人单位对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2020年度劳动用工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年审平台,完善企业资料信息,上传、提交年审资料,主动接受检查。
(二)检查处理阶段(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对2021年5月31日前拒不参加劳动用工年审、拒不进行整改或年审不合格的单位,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处罚,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劳动用工年审注意事项:年审工作全部在线上进行,年审是否通过均在系统查询,不再书面审查盖章。
六、法律责任:若羌县劳动保障部门将结合用人单位日常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本次年检结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进行评价。此等级评价结果,将与市场监督管理、金融、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交换共享,对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联 系 人:帕日哈·甫拉提 联系电话:0996710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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