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人大办发(2006)7号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实施情况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检察院: 根据巴人常办传发(2006)23号通知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全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内容: 在全面检查《法官法》、《检察官法》贯彻实施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情况; 2、法官、检察官履行职责和履行义务情况以及为保证公正司法做了哪些工作; 3、法官、检察官教育培训情况; 4、完善法官、检察官保障机制,包括对法官、检察官的考核、奖励、惩戒、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的执行情况; 5、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廉政制度完善及落实情况。 二、检查要求: 请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检查重点内容要求进行自查,形成检查报告,于2006年6月6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并附电子文本文件。 特此通知 若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