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二)督促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委、办、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职责,按照“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的要求,加强以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创优发展环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 二、深入推进党内监督工作 (一)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按照《若羌县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若党组通字〔2007〕24号)和《关于印发若羌县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通知》(若党组通字〔2008〕13号)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等。建立党务公开联系点制度,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强检查指导,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就党务公开工作开展调研,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函询等制度。加强对各基层党委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自治州《实施意见》以及若羌县《实施方案》,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若羌县2008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等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若羌县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管理,化解旧债,制止发生新债,并认真抓好落实。 (五)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六)扎实开展村两委班子勤廉双述工作。 四、认真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 加强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切实加强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特别是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的“七个不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加强对“创优发展环境年”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越位”、“错位”、“缺位”、及“脱岗”、“串岗”的问题。 (三)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对生态林果业开发、优势矿产资源开发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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