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对国债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社保基金、扶贫救灾资金和抗震安居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管。重点加强对扶贫开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规范责任事故调查的程序和办法,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的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强化责任追究。 (七)其他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继续开展对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工程款、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等问题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生产安全秩序、打击非法用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油站生产安全保护等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市场经济秩序好转。进一步加强对高考、公招、征兵等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腐败问题。 二、效能监察工作 (一)继续开展对《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逐步建立配套制度,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力度,会同法制办等部门,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增强行政执行力。 (二)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受理程序;继续推行电子政务,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行政效能建设。督促行政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效能考核制度和体系,实行绩效管理制度,以绩效考评为手段,促进行政效能全面提升。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若羌县创优发展环境工作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四)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大力推行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扩大社会监督渠道。督促建立健全效能规划目标考核体系,切实推行依法规划,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信访举报工作要点 一、全面履行信访举报工作职能 (一)健全信访制度。积极推行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制度,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利益诉求渠道和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坚决查处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同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营造和谐有序的信访新秩序。 (四)加大信访举报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单位承办的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县纪委信访室将对下转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督促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及时提供高质量信访信息。对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信访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高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加强形势分析研判,找准一个时期信访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并对下一步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公文与业务流程规范》的要求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从4月份开始,各基层纪委要及时报送半年和全年形势分析报告,每月20日前上报《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统计表》,每季至少上报一篇信访信息。 (六)精心筛选案件线索。以发生在机关和干部中的案件线索为重点,加强对本级管辖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管理,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及时筛选和提供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申诉复查、案件管理等部门参加的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提高筛选案件线索的准确性。 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提高筛选案件线索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七)加大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和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一位领导负责,一个部门归口管理、协调督办,其他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督办工作机制。提高一次办结率、按期办结率和积案办结率。注重发挥监察机关举报部门直接查办职能。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上报信访交办案件办结的相关材料以及调查方案、谈话笔录和有关证据材料。县纪委信访室每年将对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八)加大直接查办信访案件工作力度。直接查办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多次重复信访、长期未能办结的案件,承办机关处理欠妥或遇到困难、需要上级直接查办或协调的案件,以及亟待查明且易查易结的案件。县纪委信访室将选择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一般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直接查办。 (九)集中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逐案登记建档,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办法,认真解决一批重信重访典型案件。各基层纪委5月15日前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纪委信访室。 (十)加大协调解决信访问题工作力度。对情况复杂、涉及部门较多的信访问题,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认真排查因干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引发的联名信、集体访、异常访和上访老户,尤其要重点排查奥运会期间可能引发进京、赴区、去州、来县上访特别是集体访的矛盾纠纷。继续大力推进领导干部下访、亲自接访和包案等制度,全面提高排查化解工作水平。 (二)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基层纪委每月20日前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统计表》,5月25日前上报上半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报告。县纪委将选择部分基层纪委进行重点抽查。 (三)加快建立健全“经常排查、定期分析,信息预警、事前防范,随时化解、应急处置,督导检查、责任倒查”的长效机制。 三、提高基层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一)建立和完善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逐步实行信访举报工作过错追究制。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重复信访、集体访或矛盾激化的,处理重要信访及突发性事件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以及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分清责任,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二)深化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逐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对适宜采取公开的办法解决的信访问题,一律公开办理。 (三)加强基层信访基础建设。高度重视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做到乡镇有信访兼职干部、有信访接待场所。建立信访责任区,健全信访网络,及时掌握信访举报动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信访问题较多、群众上访量大、工作比较薄弱的单位,下大力气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加大初信初访处理力度。把解决初信初访问题作为检验信访举报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实行首办责任制,努力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切实减少越级访和重复信访。 (六)采取多种形式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整合人力资源,继续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民主日”,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实行“信访听证会”,组织“回访组”等方法,切实解决信访问题。 五、加快信访举报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加快网络举报建设。各基层纪委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举报网站或受理举报的电子信箱。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特别是保密制度,加强管理,确保规范安全运行。 六、加强检查指导,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一)实行上访情况反馈制度。县纪委信访室在每月基层纪委书记例会上,把各基层群众到州、县纪委上访的情况进行通报。各基层纪委要把越级访的重要上访问题的办理情况以及进京、赴乌、去州、来县上访苗头,及时向县纪委报告。 (二)认真开展信访调研工作。围绕“信访举报工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题开展调研,总结实践经验。调研参考题:如何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更好地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如何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何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要求;基层群众越级上访的原因及对策;如何在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中把握关键环节。各基层纪委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也可另选题目,在11月25日前向县纪委信访室提交1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 干部管理工作要点 一、大力加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 (一)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抓好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换届后纪委班子自身建设。 (二)及时做好纪检监察干部调整充实工作。注意掌握换届以来乡镇、部门纪委人员情况,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届中调整。对缺额、到龄的纪检书记,及时研究提出调整建议和意见。 (三) 加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指导。根据确定的乡镇纪委职数设置和兼职委员的数量及范围,进一步严肃和规范乡镇纪委组成人员的任免程序。 (四)积极培养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后备干部库。加大干部下基层锻炼和多岗位轮换锻炼力度。继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力度。 二、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力度,推动干部跨系统交流。 (二)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做好反映纪检监察干部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加大对反映基层纪委干部问题的直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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