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纪办发〔2008〕8号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党支部)、纪委,各人民团体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公车管理重申有关纪律如下: 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重申加强公车管理和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通知》(若纪发〔2007〕3 号)和《关于“5·28”特大交通事故中有关违纪问题的通报》(巴纪通〔2008〕2 号)文件精神。加强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带头执行有关公车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和驾驶公车。 三、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公车在节日期间原则上予以封存,如工作需要使用公车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四、各基层纪委要加强对公车管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县公安局在节日期间开展联合巡查,严肃查处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行为,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作为年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
中共若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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