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党办发〔2008〕197 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县各部队: 现将《若羌县双拥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若羌县委办公室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若羌县人武部政工科 二〇〇八年八月六日
若羌县双拥工作实施意见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也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我县双拥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好双拥工作,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双拥工作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部队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以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提高部队战斗力为目标,突出动真情、创成果,促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为我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和驻县部队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共同谱写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的新篇章。 二、强化双拥工作的领导,推进双拥工作全面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由党政军主要领导负责,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和检查指导全县的双拥工作,协调落实双拥活动经费。驻县各部队、全县军民共建单位要切实将双拥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做到年度有规划,年终有总结,双拥工作制度健全,双拥资料完备规范。 (二)组织开展双拥工作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连队的“六进”活动。建立经常性开展双拥工作机制,凡与部队共建的要成立双拥组织,每年签订《共建协议书》,社区要成立拥军优属组织,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全县各乡镇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军民共建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双拥工作;每年自发组织慰问组慰问驻县各部队,为部队办实事、好事1—2 件。 (四)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每五年举行一次总结表彰会,每年组织人员对乡镇优抚金、优待金、医疗补助金、建房补助金等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解决双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巩固和加深军政军民关系,增强军政军民团结。 (五)积极开展争创“自治区双拥模范县城”活动,指令性完成双拥模范县城达标考核,调整人员编制,配备双拥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及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我县双拥工作的开展。 (六)双拥各成员单位、各部门要坚持逐级负责,积极做好对口沟通工作。国防教育由县国防教育办公室负责;双拥资金保障由县财政局负责;退役军人安置、军人家属就业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军官子女就学由县教育局负责;优抚政策落实由县民政局负责;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工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军警民关系的协调由县公安局负责;民兵预备役工作及征兵任务由县人武部负责;旅游景点双拥标识设置,邮政、客运、医院、银行等双拥服务窗口和服务行业标识设置,由县旅游、邮政、交通、卫生、金融等部门负责设置“军人优先”标识。其他成员单位按各自所属行业落实拥军优属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双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一)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通过制作双拥专题节目或开辟双拥宣传专栏,对双拥法规、政策及双拥工作取得的成就等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基层单位要通过板报、横幅等开展双拥宣传活动,做到节日宣传与平时宣传相结合、系统宣传与重要内容宣传相结合、新闻媒体宣传与群众宣传相结合。 (二)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知识教育,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专题爱国主义教育。 (三)县教育部门要把开设国防教育课纳入到各中小学教学计划,每学期教学时间不少于5 课时,每年组织中小学生至少观看2 部革命传统教育影片。 (四)县人武部牵头有针对性的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每年开展一次“一日兵”活动。 (五)县双拥办牵头设立一处大型永久性双拥宣传标语。在宣传内容上要突出《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政策法规的宣传,突出驻县部队抢险救灾、扶贫帮困、维护稳定、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的宣传,突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群众为部队办实事、动真情的宣传,通过树立和大力宣传双拥工作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双拥工作氛围,使双拥工作深入人心。驻县部队要结合政治教育,对部队官兵积极开展拥政爱民的宣传教育。 四、办实事,求实效,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一)认真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优抚安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好对全县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和优待。 (二)要坚持上级补一点、政府出一点、乡镇及个人拿一点的办法,重点解决好在乡老复员军人无房户、危房户的住房问题。 (三)积极开展农村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工作,帮助优抚对象参加医疗保险,认真做好优抚对象的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四)做好驻县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调配安置工作,每年安置1 名驻县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就业;将城镇退伍军人纳入到每年招聘考试计划,安置1-2 名城镇退伍军人,努力探索安置新路子,积极鼓励、支持退伍军人自谋职业,重点落实好城镇退伍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偿工作。 (五)积极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县城”活动,建立“双拥一条街”, 注重办实事,解难题,解决部队后顾之忧。 (六)每年对双拥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比,通报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七)驻县各部队要积极参与地方建设,实施“兵字林”、“民兵林”工程,积极参与防洪设施修筑;同时,将扶贫帮困列入部队年度计划,每年对口帮扶6-7 户贫困户、6-7 名贫困学生。 五、具体措施及要求 (一)要进一步强化对双拥工作的领导。军地双方要把双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人员、地点、经费、责任四落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要听取双拥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要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各类宣传形式,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双拥工作。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各族军民受教育率达到95%以上。 (三)军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走访慰问、互通信息等一系列双拥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双拥工作走上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轨道。 (四)要注意培养选树军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做到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启动一片,推动全局。在选树典型中,既要注意树立集体典型,又要树立个人典型,突出典型多样性。 (五)军地双方要合理安排好双拥工作,做到双拥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把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若羌摆在双拥工作突出位置,坚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 (六)双拥工作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在工作上求“实”,目标上求“高”,内容上求“新”,努力实现双拥工作的新突破,推动双拥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七)全县军民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驻县各部队要认真扎实地开展双拥工作,各项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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