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党办发〔2008〕193 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若羌县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若羌县委办公室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 年7 月28 日
若羌县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农村消防设施建设,提高我县农村火灾防控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坚持配套建设,公共消防设施与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坚持综合治理,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坚持典型引路,积极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开展农村消防工作。 (三)工作目标。力争“十一五”期间,我县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健全,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立,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 成立若羌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阿里木·阿巴拜克县委常委 副组长:刘友番县政府副县长 克日木·吐尔逊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热西提·吾斯曼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阿里甫·阿不拉 县综治办副主任 肖 勇县发改委主任 董 龙县公安局局长 杨松波县财政局局长 李占举县建设局局长 禹陆平县农业局局长、农机局局长 姚晓涛县安监局副局长 王少华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董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建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各项建设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协调、落实建设经费;确定总体目标,将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制定考评标准,统筹,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搜集、汇总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检查和考评工作。 三、建设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是农村消防工作的建设主体,要认真落实乡镇、行政村二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一名分管责任领导,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组建义务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财政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将农村消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农业部门要结合农业生产,做好农忙、秋收和火灾多发季节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发改委等部门在规划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时,要统筹考虑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要切实抓好农村的各项消防监督工作,指导村民自治组织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加强农村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在编制和修订乡镇、村庄总体规划时,要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统筹考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内容,缺少消防安全内容的,建设部门一律不得批准。已经批准但缺少消防安全内容的,要及时补充。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农村电网、农村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要按标准安装消火栓;对使用天然水源的,要建设消防取水设施;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拆除“三合一”场所和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舍。 (三)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乡镇、行政村应依托治保、民兵组织,组建义务消防队伍,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在县公安局的指导下开展灭火演练,义务承担灭火任务。集中居住150 人以下的村庄应设立自防自救点,在行政村治安室、文化室设立消防点,配备便携式手抬机动泵、水带、消防斧、灭火器;集中居住300 人以上的村庄应成立志愿或义务消防队,在行政村治安室、文化室设立消防点,配备农用消防两用车,便携式手抬机动泵、水带、消防斧、灭火器等简易消防器材和报警电话,并制定相关管理和操作制度。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消防规划编制要点》(新公消〔2007〕224 号)要求,若羌镇应尽快设置1 个小型消防站,瓦石峡乡应设置1 个微型消防站,其他乡镇应设置1 个消防自救站(附件1)。 (四)加强农村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各行政村要利用宣传栏、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以及路边醒目位置刷写永久性消防宣传标语等固定阵地,宣传消防知识。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开展突出农村特色、贴进农民生活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将农村消防宣传纳入创建平安乡镇、平安单位、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工作,培养健康的民俗民风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要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农业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 四、实施步骤和目标 坚持“先易后难,典型引路,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在抓试点取得实效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 2008 年底前,我县至少建成一个消防安全示范村镇,50%以上的乡镇考核达标,逐步建立一套适合全县农村消防工作自我管理和考评验收的机制。自治州已将我县吾塔木乡尤勒滚艾日克村确定为自治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示范点。 2009 年,将选择条件较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召开我县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现场交流会,全面推广工作经验,力争2010 年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达到建设标准和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任务,保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要认真研究本地区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按照自治州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具体任务,确定具体负责人和建设期限,落实建设经费。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村总体建设中,组织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做到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各乡镇要将加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报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检查指导,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各乡镇、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农业等部门,要定期检查指导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消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公安部门每年要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按照《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六项标准》(附件2)考评各乡镇消防工作,各乡镇每年要按照《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四项标准》(附件3)考评所属行政村消防工作,考评结果要书面通告,并于每年 月1 日前报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考评情况进行复核,凡考评不合格的乡镇、行政村,取消其“文明村镇”,“文明村组”,“平安建设示范单位”评选资格,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附件:1、消防站(自救站)主要消防装备与人员配备标准2、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六项标准3、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四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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