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党办发〔2008〕133 号
关于印发《若羌县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正不正之风责任制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县纪委制定的《若羌县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正不正之风责任制联络员制度》已经县委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若羌县委办公室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若羌县党政领导干部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正不正之风责任制联络员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联系,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结合若羌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各成员。 三、本制度的联络员,为县纪委副书记、常委和各室主任。 四、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正不正之风责任制应承担的主要职责: 1、负责督促落实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正不正之风责任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2、加强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作风建设,督促部门和单位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创优发展环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越位”、“错位”、“缺位”及“脱岗”、“虚岗”、“串岗”等问题。 3、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 4、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正不正之风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推动若羌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5、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一年不少于两次,一般情况下,上半年、下半年各安排一次,也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而定。 五、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1、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正不正之风责任制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及时提醒党政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对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及时向党政领导干部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建议。 3、做好相关材料的汇总归档工作。 六、本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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