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党发办〔2008〕147 号
关于印发《若羌县2008 年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若羌县2008 年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若羌县委办公室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 年5 月22 日
若羌县2008 年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农业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增加农民非农产业收入,确保年度增收目标实现,根据《自治州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实施方案》(巴党办发〔2008〕33 号),结合我县2008 年农业农村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引导、市场就业、有序转移”的原则,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核心,按照“政府引导、齐抓共管、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的要求,一手抓培训、一手抓输出,在劳动者自愿的基础上,坚持先培训后输出、县内转移与县外输出并举,大力开拓县外转移就业渠道,做到输出有组织,求职有服务,就业有能力,权益有保障,加快我县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农业劳动力充分就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8 年我县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创收任务: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1600 人,稳定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900 人,有组织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300 人,外出劳务收入400 万元,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129 人,人均劳务增收在2007 年237.69 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4 元,达到291.69 元。 各乡镇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创收任务分解表 乡镇 指 标 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人) 稳定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人) 有组织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人) 外出劳务收入(万元) 人均劳务增收(元) 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人) 合计 1600 900 300 400 54 1129 铁干里克乡 493 277 92 64.1 46.46 347 吾塔木乡 467 262 87 91.5 14.78 329 瓦石峡乡 420 236 78 134.4 20.07 296 若羌镇 220 125 43 110 318.28 157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 县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好相关部门关系,整合培训资源和工作力量;要建立完善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联系会议制度,适时听取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我县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加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机构,把精兵强将放到第一线,确保转移工作顺利进行;要将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明确转移创收目标,层层抓好落实;要把做好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县广电局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服务体系,全力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1、充分发挥县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职能。县人力资源市场在开展好日常就业服务的基础上,要积极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要建立完善的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围绕我县“两大战略”、“三大开发”的纵深推进,及时掌握县域新增就业岗位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用工需求信息、空岗信息和招工信息,完善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制度,进一步优化“一站式”就业服务,全面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2、积极组织开展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继续深入实施“红枣产业脱贫、实用技术致富”工程,积极落实国家鼓励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各项扶持政策,从提高劳动者技能入手,大张旗鼓地开展实用实效、通俗易懂的农民致富技能培训。各乡镇和县农业、人事劳动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和农业富余劳动力现状,通过“科技之冬”培训、农业富余劳动力引导性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提高农业富余劳动力掌握和应用农业新技术的能力,增强致富技能。各乡镇要对本乡镇农业富余劳动力人数、人员构成、培训需求进行了详细摸底,造册登记,配合县人事劳动、农业部门做好分批分期组织培训工作。 3、全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团委等相关单位要积极深入全县各用工单位开展维权服务和提供转移就业服务,对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用工单位要实现政策宣传服务全覆盖,督促做好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工会组织、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工作,通过一系列措施规范劳动力市场用工秩序,切实维护好转移就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县农经部门要配合乡镇依法保护好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所有权,支持和鼓励外出务工农民依法、自愿、有偿、广泛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 (三)发展二、三产业,拓宽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 通过给予小额信贷、税费扶持优惠政策等方式,引导和帮助农业富余劳动力返乡创业发展二、三产业,发展吸纳劳动力容量大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扩大转移就业渠道和规模。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与当地用工企业对接,广泛采集用工信息,有组织地做好向用人单位的劳务输出工作。在县境内的建设项目、服务项目和企业都要尽可能创造条件吸纳当地农民工,在水利、生态、交通、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普通用工中,本地农民工的使用比例不得低于50%。 (四)发展中介组织,优化农业富余劳动力输出模式。 大力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队伍,逐步建立村级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劳务派遣机构和服务网络,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通过政策扶持、激励措施引导,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组织劳务输出,加快培育劳务输出带头人等中介组织,通过市场化运作,逐步提高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形成中介机构和经纪人组织输出、农民自主输出双管齐下的新局面。 (五)完善信息档案,建立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长效机制。 各乡镇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农业劳动力状况进行摸底调查,摸清农业劳动力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就业特长、就业愿望、健康状况等基本情况。通过进村入户调查,村级整理归档、乡镇汇总统计,建立自下而上的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动态信息档案。加强与县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与联系,为进一步开展好转移、培训和输出等各项工作奠定基础。 四、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实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各乡镇要对各自任务进一步分解,层层抓好落实。县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乡镇、相关部门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创收、培训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重点对组织领导、转移创收任务完成情况、培训任务落实情况、信息服务网建设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评估、考核、验收。我县将对工作突出的乡镇、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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