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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若羌县委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时间:2008/2/26 11:54:42〗   〖来源:若羌县委办公室〗   〖点击次数:

若党办发〔2008〕31 号


关于印发若羌县委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党支部), 各人民团体党支部: 
  《若羌县委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已经县委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

  中共若羌县委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 

若羌县委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 

  为使我县督查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县委督促检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证上级党委及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创新督查工作机制,提高督查服务水平,及时发现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为确保上级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有效服务。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县委重要文件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 (二)负责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工
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负责县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四)对认为应当督促检查的其他问题,主动提出建议,报领 导批准后进行督查; (五)围绕县委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六)编发《督查专报》、《领导批示查办情况》、《督查情况》、《会议决策事项督查》、《督查通知》、《催办通知》; (七)承担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制度 
  (一)会议决定事项督查制度 
  1、及时立项。对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纪要》和领导讲话,紧紧围绕所涉及的重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确定需要落实和操作性较强的事项,进行分解立项,提出拟办意见,明确承办单位、责任人、督查内容、办结时间,编制《会议决定事项督查表》。2、送审把关。立项初稿拟定后,进行反复推敲、修改、校对,确保准确无误后,呈送办公室主任及县委领导签发。3、印制下发。按领导签发的要求,以《若羌县委办公室督查通知》附《会议决定事项督查表》的形式,发至各责任单位、责任人。4、督促检查。按照分解事项要求定期对立项内容进行督查,逐项催办。对周期短的决策事项,随时督办,随时反馈;对周期长的决策事项,通过《督查情况》定期向县委报告落实情况,直至决策事项全部得到落实;如果承办单位逾期未报结果,及时下发催办通知督促其尽快落实。5、调查反馈。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县委决策落实情况,找准实施过程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使县委领导掌握真实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县委决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县委中心工作督查制度 
1、县委中心工作是指:一个时期或一个阶段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及县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出台后,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迅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的事项。凡属县委中心工作都列入督促检查内容。2、对周期性较长的中心工作,列出督查计划或以《督查通知》形式下发,明确承办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3、在中心工作实施过程中,督查人员主动深入实际,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做到讲真话,讲实情,既报喜,又报忧,使领导掌握真实情况,正确指导工作。尤其要注意发现和反映那些需要县委解决的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重大问题以及决策的不完善之处,并提出建议,为县委解决问题和完善决策提供依据。4、尽职尽责不越权。督促检查工作主要是了解和反映情况,促使县委决策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没有县委或县委领导授权,不得直接处理问题,也不代替职能部门的工作。5、加强督查通报。县委中心工作下达后,迅速督促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相关单位进行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县委报告情况。适时向县委领导建议组织督查组,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6、注重督查办法。对县委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及时向县委提出督查建议,注重邀请领导督查。督查前,协助领导制定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督查中,安排和组织好各项活动,协助领导收集整理各类情况;督查结束后,协助领导做好综合分析,解决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抓好决策落实的措施,并为修正完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7、实行《督查通知》制度。对已下发的《督查通知》要求贯彻落实而没有贯彻落实的,及时下发《催办通知》;经催办查办,承办单位仍没有按《催办通知》要求进行落实的,报县委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8、县委办公室可根据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向县委提出奖惩建议。对在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查处建议;对在工作中措施不力、推诿扯皮、进度缓慢、影响全局、造成失误的,向县委提出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责任的建议。 
  (三)县委领导批示件督办制度 
1、办理程序(1)
登记。接到县委领导批示件后,及时做好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含:收件时间、来文单位、原号、内容摘要、领导批示、承办人、承办单位、转办日期、上报时限。(2)呈批。登记后,专项办理人员应及时拿出办理意见呈送办公室领导把关。领导阅批后,对批示件原件进行复印,随即下发《督查通知》,将《督查通知》和领导批示件复印件转发承办单位,原件留存备查。 
(3)督办。批示件转发后,专职办理人员及时督促、准确掌握批示件办理进展情况,保证按时办结,并以书面形式向领导报告结果。 
(4)归档。批示件办完后,办结报告连同复印批件存档。 
(5)保密。督查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在公开场合谈论有关领导批示的内容和处理意见;不准在专用电脑以外的办公设备上办理批件;不准在办公桌上随意放置各类批件和办结报告;微机储存的重要批件办结报告必须加密。 
2、办理时限 (1)刑事类批示件的办理需承办单位调查取证等程序,一般限定为15天,如案件较为复杂,可延长至一个月。(2) 民事类和经济类的批示件办理时间一般为10天。(3)
匿名类的批示件办理时间一般限定为3天。(4)
干部作风类和群众建议类批示件办理时间为6天。(5) 自治州党委批转我县办理的批示件按要求办理。(6)凡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的批件,督查工作人员要以文字形式向办公室领导说明原因,并积极催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保证在最短时限内办结。3、反馈要求(1)
对所有领导批示文件的反馈,一律经承办单位责任人签字,并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县委办公室。(2)严格审核把关。督查人员负责对承办单位办结报告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没有按程序办理的,报请办公室领导同意,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无正当理由、久拖不办或在报告中弄虚作假的查办件,及时建议对承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3)
坚持回访制度。督查人员要有重点地选择办结批件,列出回访原因和回访内容,写出建议回访单,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后对批示件涉及事项进行回访。(4)定期向县委领导报告各类批件的办理进度,同时以《督查情况》形式将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程序 
  (一)决策督查工作程序 
  1、拟定方案,立项审批; 
  2、明确责任,联系协调; 
  3、掌握动态,督促落实; 
  4、综合评估,及时反馈。 
  (二)领导批示及专项督办工作程序 
  1、登记立项; 
  2、通知办理; 
  3、催办检查; 
  4、综合反馈。 
  (三)督查反馈程序 
  县委办公室下发的《督查通知》、《催办通知》与《督查情况》相对应,并各自形成完整的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运行回路。只要问题不解决就不停督促落实、反馈上报,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五、督查形式 
  若羌县委办公室督查工作分为两种形式,即决策督查和专项督查,并根据情况及时编撰督查刊物。 
  (一)决策督查刊物 
  1、《督查专报》用于向上级报告县委督促检查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督查情况》用于向县委报告和向各乡镇、县直部门通报县委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3、《会议决策事项督查》专门用于向县委报告常委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决策事项、领导重要讲话的督办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刊物 
1、《督查通知》、《催办通知》用于向乡镇党委、县直部门下发和督促县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通知。 2、《领导批示查办情况》用于向县委领导报告和反馈批示、交办事项办理结果。

  中共若羌县委办公室 
2008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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