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教字〔2008〕69 号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做好我县教育系统预防结核病防治工作,控制结核病在学校发生、流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制定了《若羌县教育系统预防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现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计划要求,认真开展预防结核病防治工作。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
若羌县教育系统预防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若羌县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 年)》,控制结核病在学校发生、流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原则 ㈠目标:建立卫生、教育两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完善并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学校结核病的发生流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㈡原则: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二、组织领导 ㈠建立领导组织:成立由教育局、学校组成的若羌县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杨永江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艾尔肯. 巴海 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曹志强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 各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艾尔肯巴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㈡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有关结核病防治信息、组织联合检查并通报工作及检查情况。 三、学校职责 ⒈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制度(上报教育局),指定专职或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充分发挥学校卫生室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咳嗽、咯痰两周以上或有发热、盗汗及咯血等可疑肺结核病病状的学生,按规定时限(县城12小时、农村24小时)及时报告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并督促其尽快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检查。 ⒉在每年进行的新生入学和在校生年度例行体检时,要将肺结核病筛查(即胸透、结核菌素检查等)列入检查内容,及早发现肺结核传染源,并将胸透和结核菌素检查结果列入学生健康档 案。 ⒊在冬春季节,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工作。发现结核病疫情的学校,即使是在夏秋季节,也要在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学生进行晨检。 四、预防及宣传教育 ⒈各学校坚持要一年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课不少于四节并列入教学计划内,抓好宣传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进广大师生对结核病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尽可能地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和学习负担,增强营养,加强锻炼,注意教室宿舍通风换气,注意个人卫生,勤晒被褥,不随地吐痰等。 ⒉各学校要落实专人对教室、办公室、食堂、电脑房、实验室、图书室、音乐房、走廊和楼梯口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和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适时增加学生课外活动时间。 五、监督管理 在教育系统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协作,进一步加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力度,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种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学校都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将各项防控措施和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谁负责的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对于那些出现结核病疫情不能及时报告,对可疑结核病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因玩忽职守,造成结核病暴发流行的学校和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条款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若羌县教育局 二OO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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