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工发[2008]35号
全县各基层工会: 今年9月是自治州总工会确定的第三个工会“维权月”。为开展好工会维权月活动,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工会“维权月”活动的通知》(新工传发【2008】31号)精神,县总工会制定了《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各级工会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部署“维权月”活动,并于2008年8月29日前将“维权月”活动安排部置情况、10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县总工会。 联系人:若羌县总工会 联系电话:7102489
若羌县总工会 2008年8月29日
若羌县总工会开展工会“维权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增强各族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推动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总工会《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以学习宣传《自治区厂务公开条例》为重点,开展好工会维权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活动主题 认真贯彻落实维护各族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法规,学习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厂务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 二、 主要内容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厂务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以下简称“三个条例”)活动; 二是深入开展帮扶困难职工子女就学的金秋助学活动; 三是开展以企业是否建立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职工代表是否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为主要内容的职工民主管理监督检查活动; 四是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意见》,开展以企业是否依法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保金,有无瞒报、谎报缴纳人数和缴费基数,是否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落实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等为主要内容的督促检查集体合同签订和履约活动; 五是开展以企业是否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本人是否持有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按时足额给劳动者支付货币工资、所支付的工资是否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有无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及加班工资、企业是否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是否存在强迫职工加班加点和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及劳动定额等为主要内容的督促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履约活动; 六是开展以是否组织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入会、劳动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工资是否按时发放为主要内容的关注农民工活动; 七是开展以企业是否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活动; 八是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意见》,组建集体协商指导员,开展集体要约行动。 三、 开展方式 一是8月29日县总工会将联合举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厂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暨维权咨询日活动。各基层工会在同一天也要开展维权咨询活动,形成上下联动。 二是“维权月”活动期间,县总工会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维权热线电话,随时接待职工群众来电咨询和政策法律法规解答。 三是开展维权工作检查。县总工会将于9月2日在新苑市场开展第三个工会“维权月”宣传咨询活动。并在9月底对全县各基层工会维权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四、 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维权月”活动。各级基层工会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会“维权月”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二是要加大工会“维权月”活动的宣传声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媒体,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维权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使广大职工群众知法、懂法,提高依法自我保护意识。 希望各基层工会将“维权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于10月25日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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