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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羌县安全生产 “三级示范”创建试点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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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9/11 18:05:25〗 〖来源:安全生产委员会〗 〖点击次数:〗 |
若安字[2008]20号 签发:克日木·吐尔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重心下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州、若羌县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关于印发自治州安全生产“三级示范”创建试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安字[2008]13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 “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安全生产示范村”创建试点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记“以人为本”理念和“安全发展”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为载体,提高基层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基层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为促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级示范”创建试点活动,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推动全县各乡镇、各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乡镇杜绝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人员死亡安全事故等得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逐年下降。形成“注重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形成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为使创建活动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若羌县安全生产 “三级示范”创建试点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如下: 组 长:克日木·吐尔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热西提·吾斯曼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姚晓涛 安办主任、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刘泽海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兆松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吐尔逊·马木提 铁干里克乡乡长 古丽尼萨 吾塔木乡乡长 吾斯曼·吾守 若羌镇镇长 马木提·艾力 瓦石峡乡乡长 艾则孜·买买提 依吞布拉克镇镇长、 刘文春 罗布泊镇镇长 杨建业 县交通局局局长 李占举 县建设局局长 李建党 县质监局局长 禹陆平 县农业局、农机局局长 阚永峰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从建坤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负责制定安全生产 “三级示范”创建试点活动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安排部署有关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县安监局副局长姚晓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每个成员单位确定一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建立“三级示范”创建试点活动联络员制度。 三、试点单位 经研究决定铁干里克乡为安全生产示范创建乡,并由铁乡人民政府自己确定一个村创建安全村。根据本乡特点,按创建内容完善制度,进一步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其它各乡镇也要以此为契机,根据方案的要求抓好工作,为实现我县三年内建成全部安全生产乡镇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创建内容 (一)组织建设 建立乡镇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取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资格证。对非煤矿山、集贸市场等安全生产管理任务较重的乡镇,要配备相应的驻矿及集贸市场的安全员。 3.组建村(包括社区,下同)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责。 (二) 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档案管理 1.建全安全监管基本工作制度 各乡镇应建立以下安全监管基本工作制度,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特点进行细化完善。 建立乡、村两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6)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制度。 (7)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8)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9)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乡、村领导联系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工作台账及资料 县乡安委会办公室和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均要落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文书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建立完善如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 (1)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 (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 (3)道路、农村客运站点交通安全监管台账。 境内在建项目安全及危房安全监管台账。 (5)民爆物品使用台账。 (6)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台账。 (7)特种设备及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台账。 (8)地质灾害及水利设施安全监管台账。 (9)安全生产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整治记录、事故报告处理记录)资料。 (10)安全监管联系对象分布图。 (三)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好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督促车主、矿主、业主、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依法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以县乡机关、村、组为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版报(墙报),积极创造条件,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定期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4.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在矿山、车站、集贸市场、重 点路段等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标语。 (四) 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1.高危行业安全 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农村道路客运、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 2.市场安全 建设规划要功能分区合理,有配套安全设施,消防安全通道符合要求,消防栓等安全设施完整有效。 3.建筑安全 拆、建房屋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队伍进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报批。拆、建房屋要有必要的防护网(栏)等安全防护措施, 并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定。 4.用电安全 变压器有护栏和警示标志,线路规范,用电设备各项性能和指标符合铭牌标示和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接,杜绝使用老化线路,严禁使用低压裸露电线。有效防止,坚决打击破坏和盗窃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等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 5.农机和运输车辆、自驾车辆安全 所有运输车辆、自驾车辆和大型农业机械都要依法登记,按要求检验合格,驾驶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牌无证、无作业证和持假作业证等严重违章行为。无合法证照或非运输车不得从事客运活动。 6.消防安全 县级公安消防队服务范围没有覆盖到的乡镇,应当结合实际,积极发展乡镇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全面落实防灭火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农村要组建义务消防队,设置消防水池,配备必要的消防用具。 7.道路安全 合理设置和管理乡村客运站点,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路安全设施完整有效,事故多发路段、学校附近等重点路段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定期排查治理学校危房,严禁将危房用作教室、实验室、活动室等场所;严禁组织学生下河游泳,防止淹溺事故的发生;接送学生的汽车驾驶人员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公安、公安消防、交管、教育部门应当定期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五)隐患整治 严格市场准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制度。保证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生产企业要全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要全部取得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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