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政办发〔2008〕128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矿山企业: 《若羌县矿产资源道路建设和养护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若羌县矿产资源道路建设和养护方案
随着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矿产资源道路已不能适应矿产资源开发的总体要求,我县矿产资源道路共有900 余公里,大部分道路是简易的便道,无人管理,年久失修,大型车辆已不能通行,严重制约着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步伐。按照巴州“矿业富且若”的总体部署及我县“两个园区、四个加工基地”的矿业发展思路,为进一步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换,切实解决矿山企业出行难的问题,不断提高对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后勤服务保障能力,现结合我县实际,成立若羌县交通局道路养护处,对全县的矿产资源进行修建和养护。 一、单位性质及人员管理 该单位隶属于县交通局,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县交通局领导兼任养护处处长或副处长,招聘技术人员2 名,机械设备操作手及驾驶员8 名,配备装载机2 台、压路机1 台、平路机1 台、挖掘机1 台、洒水车2 辆、后勤生活保障车1 辆。其招聘人员的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先由县财政解决启动,后根据养护费用收支情况向其他形式过渡。 二、矿山道路建设和养护费用 矿产资源道路建设费用由三部分组成: (1)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投资。今年县交通局已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上报2009 年修建通达道路(矿山道路)两条,长度为206.5 公里(我县境内有5 条资源路:1、罗布泊镇至红十井村至八一泉村道路全长192 公里;2、铁木里克乡至祁曼塔格乡至喀拉乔克村道路284 公里;3、依吞布拉克镇至白干湖村道路144 公里;4、新G315 乌尊硝至拉配泉村道路215 公里;5、罗若公路至楼兰村道路77 公里)。 (2)向共用道路的矿山企业分摊一定的建设费用,对资源道路进行建设,确保入驻企业出行便利。根据每条矿产资源道路建设费用情况,由入驻企业根据资源道路的使用情况进行收取。矿山资源道路每公里建设费用15 万元。 (3)县人民政府补贴部分建设费用。在项目没有下达之前,县交通局根据每个企业使用矿产资源道路情况,收取建设费用,对我县的矿产资源道路进行统一建设,解决矿山企业道路问题,确保道路畅通。项目争取下来以后,县交通局利用项目资金,对该路段进行设计、施工,提高矿产资源道路的质量和通行能力。 矿产资源道路养护费用:计划筹资按照以下两个途径之一解决养护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道路养护机制:根据国家三级砂石路面养护费规定,砂石路面养护经费7000 元/每公里/每年,根据路线长短确定每条矿产资源道路的养护费用,由入驻企业进行分摊。 (1)或每年根据企业使用的矿山道路实际里程与道路全程的比例,确定一个收费标准,向使用该道路的企业收取养护费用; (2)或根据企业开采矿产品产量来确定养护费用,即按矿山企业每年拉运出的矿产品重量来收取道路养护费(每吨收取若干元不等); (3)县人民政府补助部分养护费用。 三、设计费 项目下达后,县交通局组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费由此条道路的入驻企业分摊。根据企业使用资源道路情况,确定收取设计费的多少。资源道路设计费1.2 万元/每公里。 四、建设费和养护费相关要求 以后入驻的企业,县交通局根据道路的使用情况,收取一定的建设费用和每一年的养护费用。收取的建设费用作为今后的矿产资源道路的大中修。 五、农村公路养护处的日常管理 由农村公路养护处副处长主持日常工作,负责人员、机械设备、后勤保障、安全生产、矿产资源道路建设和养护的落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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