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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若羌县夏粮收购市场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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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9/9 18:50:48〗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点击次数:〗 |
若政办发〔2008〕1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夏粮收购市场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农利益,确保若羌县粮食市场稳定和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抓好夏粮收购工作 加强夏粮收购市场管理既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从若羌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安排部署好夏粮收购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好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在市场粮价高于最低保护价时,随行就市,尽可能多的掌握粮源。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措施,确保广大粮农得到实惠,调动粮农交售余粮的积极性。粮食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夏粮收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夏粮收购,切实掌握粮源。 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粮食收购秩序 (一)严格资质条件,严把市场准入关。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对进入我县的收购企业进行资质审核。粮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掌握详细情况,逐个审查收购资格,严禁无收购资质的企业和个体收购粮食。 (二)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粮食、工商、质监等单位要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监管,指导监督检查各类粮食经营企业严格执行粮食收购环节的各项规定,严肃查处不法粮贩倒运、贩卖粮食和套取粮食直补资金等行为。要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压级压价、随意克扣等坑农害民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粮价、囤积居奇、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扰乱粮食市场的各种违法行为,保护粮农切身利益,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三)加大监控力度,切实掌握粮源。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及我县的各项惠农政策同收购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引导粮农向国有粮食企业交售余粮。要进一步加大对粮食收购企业、加工企业的监控力度,保证县域内农民余粮基本控制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手中。近期特别要密切关注粮食流通方向,严禁一些粮贩在我县农村收购或通过一些有收购资质的个体面粉加工厂变相收购,严防粮食流出县外,确保若羌县粮食供需平衡和安全。 三、密切协同,依法打击违法收购行为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依法查处各种违法收购粮食行为。粮食、工商、质监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和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到农村收购粮食的违法行为。对各种违法收购粮食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予以打击。县发改委牵头,工商、质监、粮食等部门配合,组织对全县粮食收购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人民政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夏粮收购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00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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