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政办发〔2008〕120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各单位: 近日,国家提高了成品油价格,公布了电力价格调整方案,宣布了对电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并出台了与之相配套的相关政策。自治区、自治州相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切实做好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加大生产、保证供应,强化市场监管以及保障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委郝书记批示,要求尽快贯彻落实,同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大对市场物价的监控与执法力度,确保社会稳定。为确保各项调价措施顺利实施,把连锁反应控制在最低程度,切实保障我县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和社会和谐稳定,特成立若羌县贯彻落实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保持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徐 凯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友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唐明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兆松 县监察局局长 肖 勇 县发改委主任 罗文娣 县经贸局局长 杨松波 县财政局局长 杨建业 县交通局局长 李占举 县建设局局长 禹陆平 县农业局局长 袁昌福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艾尼玩·阿不力孜 县民政局局长 岳恩宏 县林业局局长 韩大林 县水利局局长 王少华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刁殿强 县工商局局长 吐尼沙·塔里甫 县信访局局长 刘泽海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建玺 县电力公司经理 李 兵 县石油公司经理 二、认真贯彻落实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方案 国务院决定,从6 月20 日零时起调整成品油价格,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 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 元,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同时,自7 月1 日零时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 分;电价上调后,居民用电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县(市)用电价格也不作调整。同时,中央也出台对公益性行业和困难群众相应的补贴政策。为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要认真做好涉及政策补贴范围的统计工作,及时将统计情况进行公布,确保各项调价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补贴资金足额限时兑付到补贴对象手中。 县财政局要将上级拨付的补贴资金及时核拨到位;农业局要负责做好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每亩再增加5 元的发放工作;民政局要及时了解困难群众和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从7 月份起负责做好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补贴15 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补贴10 元的发放工作;交通局要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做好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的稳定工作;经贸、工商、质监、信访等部门要了解价格调整对企业和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密切关注调价后的社会反应,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从严控制下游产品涨价范围和幅度 这次价格调整特别是成品油价格涨幅是历史上最大的一次,为此,县经贸局要积极组织粮油等生产企业加大生产,切实做好粮油、肉类、蔬菜等副食品供应;交通局要督促交通运输行业经营者降低成本,尽量消化上游产品价格调整影响的增支因素;发改委(物价)要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统筹兼顾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严格控制调价幅度;发改、经贸、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协助企业和施工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千方百计降低生产成本,化解调价因素的影响,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电力公司要积极申报和加快电力建设项目,努力降低生产成本,严格执行居民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不涨价的政策,保证夏季用电高峰稳定供应和电力安全;石油公司要全力做好汽油、柴油的供应工作,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四、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县发改委(物价)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要加强与监察、公安、工商、质监,以及广电局的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加大对成品油、电力、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行业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对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不执行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擅自涨价;趁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者超出成本增支范围,大幅度提高产品价格;以及采取价外加价(加收费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短斤缺两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厉打击。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及时给予公开曝光,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要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监察监督工作 县监察局要加强对相关部门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监督力度,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加强价格监管的工作,加大执纪执法的力度。对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的;对擅自出台调价措施,截留挪用国家补贴资金的;对组织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县监察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者和主要领导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六、积极做好价格调整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宣传、广电等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这次价格调整政策的舆论宣传工作,各乡镇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各部门要按照包乡驻村、包社区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地宣传成品油、电力价格上涨政策,以及有关的限价和补贴政策,尤其是要把关系民生和公益性事业的补贴政策宣传到户,不能给各族群众造成单纯涨价、不顾及民生的错误认识。同时,要积极引导各族消费者牢固树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意识,树立节约资源光荣、浪费资源可耻的观念,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养成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方式,强化全民节能意识,推进全社会节油、节电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继续保持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减少非公务用车,严格限制使用大排量车辆,采取有效措施,节省办公用电,减少用电消费,做到节约用油、合理用电,促进能源节约和合理使用。 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此次价格调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妥善处理好各种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努力保持市场物价稳定和社会安定,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