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政办发〔2008〕76 号
关于若羌县2008 年经济适用住房售房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各单位: 为加大住房建设力度,推动危旧房改造,我县2008 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已启动。为全面做好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各项工作,现就2008 年经济适用住房售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购房条件 自愿在若羌县购买住房的家庭。 二、售房价格及定金缴纳 (一)若羌县2008 年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售房价格暂定为1300 元㎡。各楼层售房参考价见下表: / (不含楼层差价) 经济适用住房各楼层售房参考价(暂定) 单位:元/㎡ 楼层 四层楼高 五层楼高 备注 楼层系数(%) 各楼层价格 楼层系数(%) 各楼层价格 一层 101.5 1319.50 102 1326.00 二层 109 1417.00 109 1417.00 三层 105.5 1371.50 109 1417.00 四层 84 1092.00 100 1300.00 五层 80 1040.00 中准价 1300.00 1300.00 (二)2008 年被拆迁户购买住房到县房改办报名,选定具体房屋位置,县房改办对此类购房户单独造表汇总后抄送县楼兰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申请购房家庭缴纳购房定金数额不低于购房款的40%,应于2008 年5 月15 日-2008 年6 月30 日将购房定金交至县信用联社胜利路分社。收款单位:若羌县房改办,帐号:2011-133-57,联系人:吴春静,联系电话:7101223。交款后各购房户应及时将缴款单据送县售楼中心(县政府办公楼对面)。余款在房屋交工后15 日内必须付清,未付清余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购房,其原申购住房由县建设单位自行处理,所交房款待新购房人交款后退还。 三、建设地点 县城1 号、2 号小区。 四、购房面积 按国家规定。 五、其他事宜 (一)各乡镇、各单位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属非国家正式职工家庭申请购买住房,在交缴款凭证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一并说明现住房情况、联系方式、原(现)工作单位、职务、离退休时间等); 2、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1 份(原件备查); 3、结婚证复印件1 份(原件备查)。(二)经济适用房售房分配原则2008 年的被拆迁户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安置。其他购房户按照缴纳定金的多少、先后排序,优先选择楼层,直至住房分配完成。(三)购房家庭需按相关政策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等购房相关文件。(四)按期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职职工,余款可通过协调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五)购房户按照对应的条件享受2008 年县上确定的购房优惠政策。 (六)各乡镇、各单位就售房相关事宜负责传达至全体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确保不漏一人。属县老干局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由老干局负责通知,社区其他从业人员及村民由各乡镇负责通知。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