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政办发〔2008〕27号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各单位: 2008年4月4日是我国人民传统的节日――清明节。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巴政办发明电〔2008〕57号)安排,2008年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