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政办发〔2008〕42号
关于印发2008年若羌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各单位: 《2008年若羌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2008年若羌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新政办发〔2008〕25号、巴政办〔2008〕4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暂行办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突出全面覆盖、彻底治理、完善制度三个环节,隐患排查覆盖面和限期内整改合格率均达到100%,基本建成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标,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控制自治州下达的事故指标,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若羌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明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热西提·吾斯曼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姚晓涛 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刘泽海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文娣 县经贸局局长杨永江 县教育局局长杨松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兆松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艾尼玩·阿不力孜 县民政局局长陈旭东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占举 县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韩大林 县水利局局长禹陆平县农业局局长、农机局局长 孟捍高县文体局局长买买提·托合提 县卫生局局长靳廷昆县旅游局局长杨建业 县交通局局长王少华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王 军 县环保局局长李建党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刁殿强 县工商局局长从建坤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王凤岩 县供销社主任赵 明 若羌公路段段长牛志国 阿尔金山公路段段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姚晓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一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并于3月27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确责任 (一)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由县公安局负责牵头,县交通局、农机局、阿尔金公路段、若羌公路段等部门协助。 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推进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监控系统;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突出摩托车行车安全和农用车非法载客治理;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超速、违法载客、酒后驾驶、强行超车等行为。 (二)公众聚集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由县公安局负责牵头,县安监局、经贸局、建设局、文体局、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交通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协助。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1.5”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州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党办发电〔2008〕)1号)、《关于印发若羌县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若党办发〔2008〕)2号)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以严查彻改专项行动为契机,突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各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六个必查”、“六条铁规”,规范重大火灾隐患治理工作程序,加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坚决查处存在诸多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单位。进一步加强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城市消防设施建设,落实行政许可消防验收前置条件;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提高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增强农村地区抗御火灾的能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的稳定。 (三)矿山、建材等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由县安监局牵头,县经贸局、公安局、建设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等部门协助。 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建材安全生产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着力改善工人作业条件,严格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加强作业现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无证上岗等行为。以换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小矿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强制推行地采矿山机械通风,积极推进露采矿山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及中深孔爆破技术,加大矿业秩序整顿,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企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经贸局、环保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社等部门协助。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大对超量储存和超能力生产行为的监督力度,从严查处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点做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逐步完善和落实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一书一签等制度。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停业整顿、关闭等措施进行整治,切实保障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本质安全。 (五)建筑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公安局、水利局、环保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协助。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认真查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三违”现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突出复工和新开工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突出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塔吊倒塌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督促从业人员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认真落实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筑施工事故预防措施。建立建筑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完善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快报及处理机制。 (六)农业机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由县农机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协助。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机安全村”活动,加强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安全意识,使安全理念深入民心;以基层管理网络建设为重点,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完善农业机械监管体系;规范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管理,加强拖拉机挂牌登记、注册、牌证核发、安装反光警示标志等工作,严把安全检验关,提高年检率。加大执法力度,抓好田检路查,减少农机带病作业,严厉打击农机违章载人、超载超限及“黑车非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七)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县建设局、旅游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协助。 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性能完好,提高特种设备检验率、完好率,杜绝未经检验投入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及时查处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八)其他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其他行业(领域)的有关监管部门要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总体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狠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到隐患排查有方案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排查治理范围 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棉花加工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二)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 市基础设施等; (三)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四)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 店、网吧、风情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六)易受大风、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七)近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的单位。 五、排查治理内容 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四)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五)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六)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七)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情况; (八)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劳动组织和用工等情况; (九)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十一)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十二)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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