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政办纪要〔2008〕12号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8 年4 月29 日上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凯召集有关单位和乡镇负责人安排部署当前我县集中连片小康住房试点村(以下简称“试点村”)建设有关工作,针对各乡镇试点村建设在道路、渠涵、自来水、电力、电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协调安排。现就会议确定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1、会议强调,2008 年小康抗震住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年度下达的计划目标必须完成。对于超额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每超一户奖励乡镇500 元,每少建一户处罚500 元。 2、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对试点村优先安排水、电、道路、沼气(天然气)、供排水、通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项目,要与住房同时规划、同步建设,确保搬入新居的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各乡镇在现有试点村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不断加强其他各村集中连片小康住房建设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各族群众的积极性。 3、会议要求,各乡镇试点村建设启动工作必须在5 月10 日前进行,切实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适度兼顾农民不同的户型要求,实现规范统一、功能完善、质量可靠、各具特色的建设目标。 4、会议决定,县交通局负责试点村道路建设工作,做好道路变更的协调解决工作;县水利局、扶贫办负责试点村自来水、渠道管网建设,并按照项目建设优先原则对试点村进行安排;县电信分公司、电力公司负责试点村的通讯、电力线杆的迁移及新通讯电力网的架设,并分别上报落实相关项目资金;县民政局负责为因旧房屋拆除而无房居住的农户提供帐篷,同时从民政救灾等方面大力支持试点村建设;县农业局负责全县农村沼气池建设工作,将项目调整到试点村;县广播电视局负责规划和建设好试点村有线电视网络或无线电视信号的发射和接收工作;县建设局负责集中试点村规划落地现场指导和监督,对各乡镇提供的试点村专项规划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各乡镇在试点村的专项规划上要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并形成书面材料,在5 月5 日前送县建设局规划室审核后,报相关职能部门,由各部门统一汇总上报项目实施规划,切实减轻各乡镇在试点村建设工作中的压力。 以上各项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明君负责总体监督协调。 5、会议决定,若羌镇铁干里克村搬迁新建居民点和铁干里克乡库尔干村新建居民点,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由铁干里克乡党委书记田珺总负责。 参加会议的有县建设局局长李占举、县水利局局长韩大林、县交通局局长杨建业、县农业局党支部书记哈斯木·卡德尔、县广播电视局党支部书记张志全、县扶贫办主任关文凯、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王永红、若羌镇党委书记陈若生、瓦石峡乡党委书记王斌、铁干里克乡乡长吐逊·马木提、吾塔木乡乡长古尼沙、若羌县电信公司经理艾合买提·艾则孜、县电力公司党支部书记李宏奇。 特此纪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