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宗局:7项 1、权限内宗教活动场所(团体)接受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捐赠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145号令)第六条 2、权限内成立宗教社会团体申请登记的审核 适用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50号令)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3、权限内跨地区聘用非本地宗教教职人员在本地从事教职活动的核准 适用依据:国务院《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第144号令)第七条 4、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登记; 依据:国务院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5、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从事建设、服务或其他活动的审核; 依据:国务院发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145号令)第十一条 6、宗教活动场所终止、合并的备案; 依据:国务院发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145号令)第九条 7、外国人在若羌境内举行外国人参加的宗教活动的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