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15项 1、权限内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 2、其他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核发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 3、权限内林木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占用林地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278号令)第十八条 4、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 278号令1第十七条 5、权限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 6、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7、术材运输证的核发 适用依据: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杂 8、权限内特猎证的核发 适用依据: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窭施条例》(1992年3月1日)第十五条 9、林区经营(加工)木材的批准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10、权限内防火期进入证明的核发; 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二条 11、权限内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的审核; 依据:国务院令第100号《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12、自治区二级及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13、野生保护动物驯养繁殖的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五条第二项 14、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的运检疫; 依据:国务院令第98号《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第七条 15、森林植物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产地检疫。 依据:国务院令第98号《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第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