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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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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若羌县旅游局
负责人:靳廷昆
撰稿人:宁晓青
联系电话:7102541
传真:7102541
电子信箱:brly7102541@sina.com
地址:若羌县文化路
邮编:841800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旅游行业的行政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规范,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拟定我县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定旅游行业管理措施。
2、拟定我县旅游市场的开发战略、规划、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特色旅游产业的开发。
3、负责本县区域内旅游行业的宏观管理,向上申报开发项目,并指导全县旅游工作的正常开展。
4、组织实施我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引用外资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搞好旅游业的发展。
5、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的投诉,维护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6、负责对旅游购物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负责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
7、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并指导、协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风景区的管理工作。
8、对我县旅游饭店、宾馆进行行业管理,负责行业标准、服务规范的制定和推广工作;指导旅游企业的定点工作。
9、负责旅游保险的实施、监督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问题,协调旅游安全事故的援救、处理工作;负责旅游企业的年度审核。
10、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若羌县旅游局局长-靳廷昆
分工职责:
1、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
2、根据国家旅游发展政策,提出合理调整旅游机构的意见;制定县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计划,提出若羌发展旅游思路;
3、严格组织纪律,负责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纠风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
4、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会计法》制度申办本单位人事、财务工作;
5、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旅游行业行政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若羌县旅游局副局长-卡米力,热加甫
分工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并保证落实:
2、认真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旅游业的各项法律法规;
3、积极协助局长安排、布置、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当好参谋和助手;协助局长研究、处理业务工作的重大及疑难问题;
4、确保辖区内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执法检查,认真受理旅游投诉;
5、负责抓好本局的综合治理工作,安全生产工作;
6、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电话:7102541。
三、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目录:
1、经营旅游业务的许可
2、旅行社的申报初审权
3、权限内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初审
(二)办理事项规程:
1、办理事项名称:经营旅游业务的许可
办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申办对象:指经营旅游业务,直接为旅游者提供单项或者多项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条件:旅游经营者应当按规定领取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业。
审批条件:无
办理时限:3日。
需要提交的材料:经营旅游业务的申请、法人证明、验资报告。
申请书格式:无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无
承办机构和电话:若羌县旅游局;电话:7102541。
2、办理事项名称:旅行社的申报初审权
办理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5号发布)
申办对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旅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办理条件:①有固定的营业场所;②有必要的营业设施;③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④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⑤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应但按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审批条件:无
办理时限:5日。
需要提交的材料:①设立申请书;②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③旅行社章程;④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⑤出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⑥经营场所证明;⑦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申请书格式:无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无
协办机构和电话:若羌县旅游局;电话:7102541。
3、办理事项名称:权限内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初审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规定》(国家旅游局发布)
申办对象: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涉外饭店均可申请参加星级评定。
办理条件:①宾馆(饭店)要有固定接待所场;②宾馆和餐厅按照不同的星级标准要具备相应的接待能力;③根据星级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④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涉外饭店。
审批条件:无
办理时限:15日
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申报星级饭店的申请书;②宾馆(饭店)的基本情况(简介和规模)。
申请书格式:无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无
承办机构和电话:若羌县旅游局;电话:7102541
四、公开承诺、办事纪律及监督规定等:
公开承诺:
(一)热情服务、文明待客。全局干部职工做到着装整洁,举止端庄,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凡来我局问询、办事等所有来客,一律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认真办理。
(二)简化程序,提高办事率。凡材料齐备,符合要求和规定并属权限以内的,都必须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办结。
①对申请旅游经营许可证的,我局在3日内将材料上报上级旅游局审查。
②对申报二星级以下星级饭店评定的,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上报上级旅游局。
③对申报设立国内旅行社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上报上级旅游局。
对各类申报、办证手续不全的,做到一次讲解交代明白,第二次办理完结,杜绝跑趟现象。
(三)公正公开,一视同仁。凡在县域内从是旅游业生产经营的,无论是国营、集体,还是私营,一律同等对待,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杜绝优亲厚友,营私舞弊。
(四)切实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建立旅游投诉网络,加大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服务,倡导健康文明的旅游消费,凡接到投诉状或口头投诉时,经查实,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处理,不符合投诉条件要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者不予受理及理由。
(五)设立投诉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7102541(若羌县旅游局)
7104410(县纪委勤政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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