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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羌县环境保护局
〖来源:若羌县环境保护局 〗   〖点击次数:〗   〖文字:  

单位:若羌县环境保护局
负责人:刘兆松
撰稿人:梁启文
联系电话:0996-7105556
传真:0996-7105556
电子信箱:bzepb24-rq@xj.cninfo.net
地址:若羌县胜利路
邮编:841800
 
 
一、主要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以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若羌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共有八条;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制定地方性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组织编制本县环境保护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县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类型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查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对全县污染物、污染源实施统一管理。
(三)、实施国家、自治区颁布的各项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审查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负责处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四)、监督对生态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农业生态建设、农村环境保护和有机食品申报认证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五)、组织环境监测工作,实施国家、自治区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污染源监测,调查本县的环境污染状况及发展趋势,提出防治对策;组织特殊功能区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六)、负责排污费、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的管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污染事故调查,指导协调乡、镇和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七)、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环境统计、信息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交流推广环境管理的先进经验,负责环保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环境保护国策的宣传和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环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单位领导名单:
1、局长:刘兆松
岗位职责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主持环保局全盘工作;侧重本局行政办公室和环境监察大队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财务审批、人事安排和纠风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组织制定地方性环境保护规定,组织编制本县环境保护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监督检查全县范围内各类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4)、组织调查本县的环境污染状况及发展趋势,提出防治对策。
(5)、指导和推动本县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对全县污染物、污染源实施统一管理。
(6)、负责对全县范围内污染物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的征收以及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的管理工作。
(7)、指导协调乡镇和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进行环境监测和生态建设工作。
(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996-7103599
2、副局长:苏莱曼·艾买提
岗位职责
在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协助局长抓好环保局各项工作; 主管本局综合业务室、生态保护室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参与制定地方性环境保护规定和编制本县环境保护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监督管理本县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辐射性、放射性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
(4)、指导本县自然保护区工作。
(5)、组织监督检查本县范围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重要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6)、负责监督检查本县的生态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及荒漠化防治工作。
(7)、负责后勤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民族团结、宗教事务、绿化、老龄工作。
(8)、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996-7105596
3、下设股室及其职责
环保局下设三个办公室一个环境监察大队:即行政办公室;综合业务室(科技、宣传、教育、计划、规划、统计、污控、监管);生态保护室;环境监察大队。
(一)行政办公室职责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承担文秘、档案、保密、财务等机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完善、开发全宗、大事记、组织沿革、专题目录等档案材料。
2.协助指导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行政规章在若羌县的贯彻执行;
3.负责政务公开及制度建设、行风建设。
4.负责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5.协助局领导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
6.负责若羌县环境污染保系统信息管理工作;
7.负责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扶贫工作、后勤保障和对外接待工作;办理环保信访事务;
8.协助局领导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行政监察及纠风工作;做好监察人员的证件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996-7105556
(二)综合业务室(科技宣传教育计划规划统计)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科技政策、环境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法律和规章;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环境监测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政策法规和规章;
3.组织指导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公众和非政府参与环境保护;
4.负责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和科技信息,环境保护统计工作,组织编报若羌县环境状况公报;
5.管理若羌县环境标志认证,承办环境保护社会表彰推选工作;
6.指导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示范工程的建设工作,监督执行国家、自治区排污收费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建设项目环境污染的防治,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三废”综合利用管理,环境保护产业管理;
7.承担若羌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和重大经济开展计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审核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8.拟定若羌县环境保护规划,参与编制若羌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定若羌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9.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联系电话:0996-7105556
(三)生态保护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生态保护的法律和规章;
2.组织拟定若羌县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
3.提出新建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建议;
4.监督管理若羌县各级自然保护区;
5.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6.参与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的预审和审批;
7.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8.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9.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10.指导若羌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组织开展有机食品的申报认证工作;
11.参与城乡整体规划中自然保护内容的审查工作。
联系电话:0996-7105555
(四)环境监察大队
1.负责建设、开发及生态项目环境监察; 
2.负责排污单位和个人违法排污的现场执法;
3.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规划、计划的基础编制工作;
4.组织实施若羌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规划,计划的基础编制工作;
5.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
6.组织实施环境违法事件的调查、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并做好调查笔录;
7.负责实施排污单位和个人违法排污的现场执法工作,督查处理环境投诉;
8.组织环境监察工作人员开展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9.负责对全县污染物、污染源的调查了解,负责环境监测工作,调查本县的环境污染状况及发展趋势,提出防治对策。
联系电话:0996-71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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