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吾塔木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 撰稿人:吴志强 联系电话:0996-7567999 传 真: 电子信箱: 地址:若羌县吾塔木乡政府 邮编:841800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农村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制定吾塔木乡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方案和本乡发展规划及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农村经济政策、制定短期农业生产计划指标,调整产业结构、指导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以加快农村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 3、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与命令,通过调查研究,制定并发布决定和命令。 4、正确、有效地做好本乡财贸和审计乡村财务各方面工作,协调本乡各部门和工作,做到财务公开化、明了化。 5、加强本乡农牧业资源建设工作。 6、加强乡镇强化服务,健全功能,推进农村牧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7、管理本乡各项事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8、加强社会事务工作、管理全乡的社会治安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增强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安定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9、搞好乡村建设和土地管理,发展乡公共设施,搞好绿化、不境保护和街道建设,制定和组织实施街道、农村住房、道路、桥梁和农田水利的建设规划与管理办法。 10、发展本乡文教、卫生事业,办好各类学校、医院、合作医疗及广播站、文化站、电影放映队等文教事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文艺活动,搞好妇幼保健和疾病防治工作。 11、制定并组织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12、依照法律及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授予的权限,任免、奖惩、选聘、培训工作人员,表彰各条战线上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机构设置 若羌县吾塔木乡行政编制为22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其中正科3名,副科5名),副主任科员4名,科办员10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吾塔木乡设置2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办公室): (一)领导名单、分工职责、办公电话(实有领导13名) 马 军:(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盘工作,主管组织、干部、人事、党建、纪检、政策研究、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侧重经济及产业结构调整(红枣战略),农业生产、各项计划的制定。(联系电话:0996—7567886) 艾尼玩·吾守(党委委员、政府乡长) 主持政府全盘工作,主管农业、红枣产业发展、经济口、财政、计划生育、生产计划、土地管理及各站所工作,负责与人大联系。(联系电话:0996—7567888) 艾尼沙·阿曼:(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 主持人大工作,分管文教、成人教育。(联系电话:0996—7567999) 艾尔肯·达曼:(党委委员、副书记) 主管农业口及机关作,分管农业生产、红枣产业、统计、农业机械、土管、保密、档案、文体工作。(联系电话:0996—7567999) 田 君:(党委委员、副书记) 主管党委自身建设,负责党务、精神文明、宣传、卫生、计划生育、群团,分管文化站。(联系电话:0996—7567999) 阿不都热依木·司马义:(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主管政法口,负责水利、牧业、宗教、统战、户口、综合治理、普法、信访工作,分管派出所、司法所。(联系电话:0996—7567999) 陈建军:(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主持纪委工作,分管组织人事、乡镇企业、农经。(联系电话:0996—7567999) 冯新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分管武装部工作,协管综合治理工作。(联系电话:0996—7567999) 梅 剑:(副乡长) 协助乡长工作,负责农业生产、红枣产业、生产计划、生产资料、统计、农经、分管农经站、农技站。(联系电话:0996—7567999) 孙惠杰(副乡长) 协助乡长工作,负责水利、民政、卫生、分管水管站、乡医院。(联系电话:0996—7567999) 阿迪力江·肉孜:(副乡长) 协助乡长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信访、保密、档案、乡镇企业、扶贫及项目、文体。(联系电话:0996—7567999) 卡合曼·库尔班:(副乡长) 协助乡长工作,负责牧业、计划生育、农业机械、农机站、计生办。(联系电话:0996—7567999) 艾克热木·艾沙:(科技副乡长) 协助乡长工作,负责红枣产业、农技推广、科技示范乡工作、“两教”工作、科普教育。(联系电话:0996—7567999) (二)党政办公室(人员5人) 负责党政机关的日常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通知、报告等文稿;负责本乡党政工作和各项会议有关专业的各项先期筹备组织等工作;负责翻译各类文件、会议、公函并做好归档及档案管理工作;承办本乡领导公务活动事宜;负责本乡信访保密工作;负责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及编制的安排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签收、拟办、传阅、监督、落实等工作;负责本乡的党建、文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及工、青、妇等工作。 (三)社会宗教事务办公室(人员6人) 负责有关社会宗教事务等各方面的工作,贯彻有关社会事务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做好统一战线工作;负责管理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宗教、政法、综治方面的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制止各种违法犯罪和破坏活动,负责进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三维”教育工作;负责拟写社会生产各项工作的工作计划与年度总结,负责调整产业结构、协调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农机、统计、土地管理等 方面的工作;负责“科技兴农”和“科技兴牧”工作;负责拟写综合事务各项工作的规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项制度、方案和措施;负责民政、计生、乡镇企业,乡村建设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