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伊始,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推动下,紧紧围绕“两大战略”“三大开发”战略目标,加大各项工作力度。2005年我县整体经济发展良好,单位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较2004年末稳步发展。 一、基本情况 1、全部从业人员较2004年末增加较多 2005年我县全部单位从业人员为3456人,比2004年末增346加人,其中国有单位职工为2671人,比2004年末增加10人;城镇集体企业单位职工为99,比2004年末减少45人;其它单位企业职工人数为686人,增加341人。 2、全部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人均工资稳步增长 全部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为 6996万元,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695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3%。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0798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6%。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为490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9%,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为14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6%,其他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为194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受调资因素影响:去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分别进行调资,同时各乡镇也相应提高了误餐费发放标准。(2)其他经济单位中国投罗布泊钾盐公司由于自2005年产量增长,效益增加,经营形式较好,效果显著,劳动报酬增加幅度较大,拉动全县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 二、职工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 1、不同行业间的工资差距仍在扩大。 随着社会经济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和完善,具有一定能源优势的行业、金融行业、专卖垄断行业等,其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不断加快,资料显示,住宿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200元,元采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950元,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 12054元,而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393元,行业间职工收入差距相应拉大。 2、传统行业、基础产业工资水平偏低 2005年我县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三大行业工资总额为7088千元,只占全县工资总额的4.6 %,人均收入仅为全县平均45%。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共同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在收入水平整体不断提高的同时,要搞好统筹兼顾,不要忽视传统行业、基础产业职工收入的提高。 3、离岗职工生活费仍较低 尽管我市的离岗职工生活费人均达到为6969.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但人均水平仍较低,仅为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4%,同时离岗职工生活费的发放还存在着结构性的失衡,不同行业间存在一定差别. 三、思考和建议 职工工资水平从一定意义上说,它标志着县域经济的经济发展水平,同时工资水平的高低对经济的发展也产生相应的影响。工资水平高,有利于刺激消费,拉动三产,加快经济繁荣,有利于提高招商引资力度,留住本地人才,吸引外地人才和资金,拓宽经济发展渠道,加速县域经济发展的步伐。因此,加快职工工资增长是我县一项长期而繁重的任务,结合目前我县基本情况,建议如下。 1、发展县域经济,是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的根本途径 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市的第一要务,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扩大就业总量。只有职工工资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才能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才能增强支付职工工资的能力,为增加职工工资创造条件,奠定基础。从我县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好结构调整,企业改革与扩大就业关系。通过提高企业效益增加更多的财政收入,既要推动科技进步,提高产业科技水平,同时又要立足劳动力资源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既要对老企业进行改组改制,实现国有资产增值增效,又要发展加工制造业、第三产业;既要壮大国有经济又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既要大力发展本地企业,又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既要加强农业基础,又要改造提高乡镇企业,稳步推进城镇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只有加快全县经济的发展,才是解决我县职工工资水平持续增长的根本途径。力争全县职工工资水平与经济实力相匹配,协调发展,以便更好地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利用优势争取对我县投资开发力度 要提高我县职工工资水平,除要积极做好份内之事外,还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及自治州有关部门的支持,最大限度的利用本地财政、税收,加大对本地的投资,改变经济发展、提高职工工资水平。 3、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 提高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积极探索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具体实现形式及其实现办法,拓宽职工收入渠道,保证职工工资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 4、加强垄断行业分配的监督和管理 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增加工资分配的透明度;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 5、加大对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执法力度 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监督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有关规定,保障中低收入职工的合法权益。
撰稿:窦双云 审稿:焦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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