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人劳发〔2008〕88号
县公安局: 根据自治州人事局《关于录用谢维伟等15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巴人字[2008]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录用喻丹丹同志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二ΟΟ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