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6年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 去年以来,我县在州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区、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和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工作会议,以计划生育“一法四规”为框架,继续巩固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新机制,加大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9月底,全县总人口达(包括流动人口)23778人,其中:汉族11574人,少数民族12204人;出生婴儿313人,其中汉族出生97人,少数民族出生216人,出生率为13.14‰,当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为99.04%。全县已婚育龄妇女4842人,已采取各种避孕节育措施人数为4036人,综合节育率为83.35%,长效节育率为76.66%,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8%以上,已婚育龄夫妇免费享有基本计划生育服务率为100%,群众享有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率达95%以上,乡村计生工作人员报酬落实率100%。 (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树立人口首位意识。 县委、政府一贯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把坚持两种生产一起抓,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方针和战略举措摆在首位。在总结历年工作的基础上,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针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提出,及时调整各级计划生育领导机构,并坚持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三个文明”建设做到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狠抓落实。及时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政风行风会议及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年初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与各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签订了《“十一五”时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兑现了2005年各乡镇、各兼职委员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坚持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同时,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主管、分管领导还多次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及时解决问题和困难。适时制订并下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有效的促进了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的步伐。县人大、县政协也将计划生育工作列为年度重要调研内容,着力解决了县计生系统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县级指导站办公场所紧张等突出问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县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各相关单位共同抓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措施得力,巩固综合改革成就,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 自2002年自治州推行综合改革试点以来,我县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决定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确立了依法管理规范化,村(居)民自治制度化,优质服务标准化,政策推动多元化,综合治理职责化的工作思路。与时俱进,科学运作,开拓创新,综合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而保证了新机制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在2002年下发了《若羌县关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的意见》,今年又下发了《若羌县“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了综合改革、新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分阶段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等。适时以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义先后下发了《若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若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新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若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新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若羌县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新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若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新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若羌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新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若羌县计划生育人事制度新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若羌县避孕药具管理工作新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等十个关于综合改革、新机制建设方面的文件。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自治区新机制建设会议精神。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推进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工作作了总体安排部署。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和计划生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增强了做好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资金投入力度,以确保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一是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新机制的意见》、《关于完善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机制的意见》、《关于贯彻自治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实施意见补充规定的通知》、《若羌县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关于下发〈若羌县计划生育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为确保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提供依据;二是将城镇领取“两证”夫妇退休后各给予加发本人工资5%的奖励金纳入财政统一发放;三是全部完成2005年9月底以前领取“两证”农牧民家庭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四是坚持向城镇领取“两证”的职工每户每年发放子女入托、入学和医疗保健补助费320元(高于其它县市120元);五是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户和领取“两证”家庭在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给予减免有关费用的优惠政策;六是建立4万元计划生育救助基金,规范计划生育救助机制,帮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在生活、生产、生育中的困难和问题;七是建立纯女户贫困家庭女孩上学扶助奖励基金。从2006年开始,对领证农牧区纯女户贫困家庭的女孩考上疆内外大学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扶助奖励金,对领证农牧区纯女户贫困家庭的女孩考上疆内外初、高中班的给予500元一次性扶助奖励金;八是建立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奖励基金,为提高知情选择的长效措施的覆盖面,保证采取措施育龄妇女身心健康,提高长效节育率,对政策内生育采取结扎措施的农牧民育龄妇女奖励,在按规定减免相关手术费用的基础上奖励300元;对政策内生育采取结扎的城镇育龄妇女奖励200元,并在国家规定享受术后休息21天基础上再增加3天。即扎即奖。产后90天内采取放环措施的,在国家规定享受术后休息2天基础上再增加2天;九是在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中,认真落实包联单位对计划生育户和领取“两证”家庭优先一次性帮扶5000元的优惠政策。在奖励金发放过程中,我县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对奖励对象实行初审、公示、复审、报批等程序,确保奖励扶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位奖励对象手中。同时,各乡镇也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优惠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户和领取“两证”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特别是我县铁干里克乡在红枣产业发展中,对领取“两证”家庭采取每年补助30棵红枣苗的优惠政策,仅今年上半年就发放补助红枣苗1500棵;吾塔木乡建立扶助、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机制,对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和二女结扎户中因父母或子女死亡或伤残后丧失劳动力等造成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予一次性800——4000元不等的扶助、救助。通过落实上述一系列做法极大地提高了各族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 今年以来,仅我县县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就达36.85万元,其中:县指导站事业编制人员工资20.31万元,递增金费1.3752万元,拨付手术减免费2.1万元。保证各项经费足额到位,充分体现了县委、政府始终坚持再穷也不穷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思想理念。 (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力度得以提升。 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的作用,积极探索全面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力度。在年初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兑现了2005年人口工作责任书,并与各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签订了《十一五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之后,4月7日、6月26日、8月14日我县先后三次召开了若羌县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联系会议和计划生育半年工作总结会议,县委、政府一把手亲自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各兼职委员单位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中的职责范围和任务要求,并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将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职责落实情况列为县委、县政府重大督查事项,为齐抓共管、共同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大环境的形成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县人民政府又及时印发了《若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兼职委员单位职责》,全县各兼职委员单位认真按照《职责》和《若羌县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若干规定》、《若羌县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最大限度的解决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后顾之忧。县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收养法并积极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晚婚晚育的宣传工作,强化婚前教育。结合本行业特征制定了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奖励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给予生活上的优先救助。在社会保障工作中,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并符合条件的家庭。在发放社会救济资金时,对城市低保和农村生活困难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给予了优先照顾。2006年对农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农村大病救助金60806.59元,在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中救助贫困妇女家庭13户,发放砖23.4万块,水泥65吨,救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大学生20名;县畜牧局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牧业和牧区经济发展规划之中,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经济政策。对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农牧民,优先提供优良畜禽品种,传授养殖新技术,并定期予以免费防疫。指导牧区大力开展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牧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工作,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促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率先致富,仅2006年为6户领取“两证”农牧民家庭发放贴息贷款18万元;县工商局在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中严格查验婚育证明,对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从事个体经营,领取“两证”的计划生育户,每月减免10元的工商管理费;县教育局根据计划生育“一法四规”有针对性的将生理卫生、青春期和性健康、预防艾滋病等内容纳入初、高中学校的相关课程和教材之中,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在各中学增设人口理论、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课程。对农牧民领取“两证”家庭子女在中考录取时给予增加10分的照顾,有效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的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