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十四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16) 若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07年2月4日在若羌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若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买力开木·居玛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和今年的主要任务,请予审议。 2006年的主要工作 2006年,是我县“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更是我县加快推进“两大战略”、“三大开发”纵深发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同时也是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求真务实、取得新成绩的一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县委的“枣业富民、矿业强县”经济发展思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构建和谐若羌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促进“两大战略”、“三大开发”纵深发展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保障和促进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关注热点,化解难点,积极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是围绕红枣产业发展,重视“三农”问题。若羌县红枣产业符合自治区在南疆环塔里木盆地建设1200万亩特色优质林果基地和把红枣作为四大优势树种之一突出发展部署的精神。作为自治区红枣产业发展的领头兵,若羌红枣产业发展不仅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尤其是红枣产业发展模式也是自治区、自治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突破口。去年,常委会把红枣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人员入乡到村,实地调研,视察若羌县万亩红枣基地建设和楼兰红枣公司等企业建设,听取县政府关于红枣产业发展工作汇报。在此基础上,建议县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以农牧民增收为中心,加快红枣产业化发展步伐,为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供了有益的建设性意见和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二是围绕重大项目,注重投资环境建设。项目是发展的载体,没有项目就没有发展,抓发展必须上项目。常委会高度重视全县项目建设,始终把项目建设做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就罗布泊钾盐、阿尔金山矿业开发等项目建设开展视察调研,认真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同时,针对我县项目建设,提出了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协调服务,积极为我县培育和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建议。 三是突出经济工作战略重点,充分发挥监督支持作用。常委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计划、预算的执行做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先后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0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财政部门预算调整报告等。针对下半年财政支出因素增多,法定要求的各项投入逐步增加、财政压力大的情况,要求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增强预算意识,完善部门预算,加强税收征管,保证全县重大项目支出及债务偿还,从而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是关注热点,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常委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常委会先后组织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重点对退耕还林工作进展、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工作、畜牧业发展、抗震安居、城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等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常委会审议意见形式提出了关于退耕还林补助款发放、乡村债务化解、畜牧业贴息贷款偿还、抗震安居房屋质量与资金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城市供热等十余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4条,转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督促县人民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并重的观念,推动了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二、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法律监督求实效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常委会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工作总结和“五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建议县人民政府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常委会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先后对《民族区域自治法》、《信访条例》、《义务教育法》、《水土保持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对全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水资源管理等开展了法律监督活动。在检查中,采取执法检查与听取汇报相结合,执法检查与完善执法责任制相结合等方式,就加强信访工作、强化义务教育、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狠抓水土资源保护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搞好自查自纠,认真落实常委会的意见建议,大大促进了政府组成部门依法行政的法治观念。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根据自治区、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并经县委批准,常委会组织召开了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参加的监督法学习会。常委会主要领导就学习监督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行了动员讲话和专题辅导,“一府两院”负责人进行作了表态发言,县委书记张亚平在会上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次会议对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若羌县各级国家机关贯彻执行监督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三、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 人大常委会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年来,共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8次,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4项;依法对事关若羌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住房上市交易、“五五”普法等重大事项适时做出决议、决定8项。为提高会议质量,常委会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共同对会议议题逐一进行审议、讨论;二是提前发放会议材料。依照《若羌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坚持会前将拟审议的报告及相关资料送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留有充足的时间调研和初审。三是注重会前的调查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工作委员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梳理存在的问题,写出专题调研报告,一并提交常委会会议。四是强化督办,促进审议意见的落实。审议意见形成并送达“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后,由办公室跟踪督办,“一府两院”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报送办理情况报告。 四、依法行使任免权,不断加强人事监督 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干部和“一府两院”组成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之一。常委会正确把握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一致性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任免事宜。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常委会按照法律程序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名,免职12名,指导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出3名副乡长,从而把党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的意愿,实现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的统一。 通过坚持述职评议、法律考试的方式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去年,对县农业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名政府组成人员的工作进行了评议。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条例,通过在本单位干部群众中述职、民意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实事求是地肯定了成绩,同时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就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出建议,加强了对被任命干部任职过程中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勤政、为民服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调动了被任命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达到了干部受教育、工作有实效、干部和群众都满意的目的。 五、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努力做好代表工作 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一年来,常委会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不断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和指导,使代表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一是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代表、集中走访代表、向代表通报权力机关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等,经常深入代表和群众中间,交流工作情况,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让代表有机会反映情况,有地方表述心声,有热情开展工作,调动了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二是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和重要活动,充分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代表议政提供服务。三是加强代表培训。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认真学习了中央9号文件精神,学习了宪法、组织法和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人大的地位、性质和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打下了基础。四是坚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去年,还组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赴东、北疆考察,学习了经验,开阔了视野,增强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信心和决心。 同时,常委会注重抓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2006年人大代表在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了2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在十四届人大23次会议上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交办。并在2006年6月份组成调查组,深入到乡镇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发放代表满意程度测评表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在法定的时限内认真办理。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县政府关于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并切实做好回访工作。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办结率达到98%以上,代表和人民群众基本满意。 六、围绕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不断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常委会坚持把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大力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履行各项职权。为了使乡镇人大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2006年常委会对各乡镇人大举办了两期培训班。一是对他们进行法律意识培训,二是对他们进行工作程序培训,三是对他们进行观摩学习培训,组织他们到外地考察学习,参加人大召开的会议等。通过这些有力的措施,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调动了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乡镇人大代表已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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