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切实增强整体合力 全县各级党组织必须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健全党委内部议事制度,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各级班子的活力和团结统一,保证政令畅通和决策的有效实施。要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农村党建要按照我县新农村建设“十二好”要求,突出“双带一建”,着力培养“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致富能力强”的村干部,切实肩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重任,认真解决好“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和“照章理事”的问题,配强乡村两级班子,特别是要配强村党支部书记,积极推行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大力提倡“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切实增强村级班子的合力;加强以集体枣园建设、提高经济效益为重点的集体资产的管理,严格追究对集体资产不负责任的行为,切实改变乡村存在的经济聚财能力弱、损害无问责的状况,进一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断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让党员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途径。机关党建要突出“务实亲民”,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为重点,广泛开展“一岗双责三服务”(即本职岗位,工作能力、支农能力,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建设“学习、服务、高效、创新、廉洁”五型机关,打造“亲民政府”。企业党组织要突出“发展惠民”,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完成企业改革和机制转换、挖潜增效的各项任务。社区党组织要突出“服务便民”,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不断提升为群众服务和城市管理的水平,努力构建城镇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 坚持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做好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生产、工作一线、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妇女和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抓好在其它社会阶层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工作。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根本标准,作为评价干部的基本依据。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等方法,突出综合考核评价,力求深入了解干部德才素质,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地考察干部。要注重考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纪律和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注重考察干部勤政廉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干部在关键时刻和涉及个人切身利益时的表现,注重考察干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情况和在群众中的口碑,严把选人用人关。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和以公论看干部、以实绩看高低、以发展论英雄的干部任用机制,把依靠科技致富实用技能强、执行政策依法办事能力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本领强、艰苦奋斗务实创造本领强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创业氛围。要扩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范围,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高度重视启用在各行各业中业绩突出的各类专业技术干部,注重各年龄段干部的培养,积极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非党干部。要认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新农村建设实践活动作为干部培训,特别是中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要高度重视老干部和老龄工作,全面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尽力帮助老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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