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科教兴县”战略部署,进一步明确“十一·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方向,按照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和教育必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要求,保证教育工作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围绕县委“两大战略”、“三大开发”战略目标,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更好地发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作用。按照若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总体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若羌县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原则,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兴县战略,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三个文明和谐发展的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深化改革、统筹规划,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经过努力,基本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办学;资源优化配置,教育结构合理;服务功能较强,办学效益高”的新型办学体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人才基础。 二、发展目标与任务 (一)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实施农村三年学前教育工程 拓宽农村教育服务渠道,努力提高农村小学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农村教育服务质量。自2005年9月起,在农村中心校实施学前三年教育,村校实施学前两年教育,民汉合校学前教育实行“双语”教学实验。到2009年,规范农村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力争使全县乡中心学校学前三年教育覆盖率达80%以上,村级小学两年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二)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进程 我县2003年自汉语言中小学起始班(小学一年级、中学七年级)开展新课程改革试点工作。从两年来实践经验来看,新课程改革试点工作效果良好,为促进全县教育协调发展。2005年9月,我县将在民语言中小学起始班(小学一年级、中学七年级)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工作。汉语言中小学再用4年,民语言中小学用6年时间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工作。 (三)实施“双语”教学工程 加强和推进我县“双语”教学工作。从我县实际出发,对全县“双语”教学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使民族班教学在质量上有一个新的发展与提高,从而促进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从2005年9月开始,全县民语言教学班在义务教育阶段均开设汉语课的基础上,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数学用汉语授课;义务教育阶段七年级数学、生物用汉语授课。2006年9月,义务教育阶段八年级物理用汉语授课。2007年9月,义务教育阶段九年级化学用汉语授课。逐步使民语言理科教学过度到用汉语授课,最终实现除母语语文课外,其余学科均用汉语授课,深化“双语”教学成效,增加民族考生报考时选择,全面提升我县初中、高中升学率。 (四)开展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县直学校、乡级中心学校、村级小学的过程在教育系统全面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到2009年,全面实施并建立健全校长聘任制、校长职级制和教师岗位竞争机制。通过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校长聘任制和教师轮岗制的实施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解决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五)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通过加大教育科研力度,积极探索灵活高效的教育教学方法,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到2009年,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均达到99%以上;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均达到95%以上;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0%以上;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优质学位分别达到60%、75%、95%。 (六)巩固“两基”成果,重点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继续将巩固“两基”成果作为重点工作,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努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全县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及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到2009年,全县农村小学适龄儿童少年6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0%左右。同有关部门合作在有学习能力的青年(15—24周岁)中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及实用技术培训。 (七)积极做好职教分流工作 结合我县“两大战略、三大开发”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在初中、高中实施“2+1”的基础教育加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式,积极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到2009年,确保初中、高中学生在毕业时,每人掌握1—2门农村经济发展实用技术,为我县农村农业、畜牧业发展培养人才,实现教育为本地经济发展服务的办学目的。 三、实现目标任务采取的措施 (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依法管理教育工作 1、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管理体制上全面推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规范教育工作管理体制,依法行政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依法落实教师管理体制。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教师工作、学校自主进行教师管理的体制,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依法负责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禁止其他部门干预,加大竞争激励机制的力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3、推进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编委等部门的配制标准,使全县中小学专任教师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中小学全面推行校长和教师聘任制,在职教师一律持教师资格证在全县范围内竞争上岗,落聘教师进修、转岗或进入人才交流中心待岗。 4、保持中小学教师总量平衡。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坚决清退不具备教师资格的教师,对各学科专任教师进行结构调整,适当补充音乐、美术、英语、计算机、物理、化学等师资短缺学科的专任教师,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具备初中教师资格的教师。 (二)努力增加教育投入,加快学校建设步伐。 1、进一步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两个比例”、“三个增长”,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全县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逐年提高。政府要逐步增加本级财政中教育经费的支出,改革教育拨款办法,努力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2、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切实加强人民政府对教育经费的统筹和管理,城市教育费附加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做到足额征收,确保全部用于教育;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不得顶抵教师工资预算,教师工资和各项政策性津贴补贴足额预算,不留缺口;要按标准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保障教师培训资金投入,每年拿出教师总体工资的2%用于教师培训专用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 3、加快学校建设步伐。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的等各种机遇,县财政局、发展计划局、教育局要相互协调,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教育优惠政策,共同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通过争取上级财政项目建设资金不断改善我县各学校办学条件。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扩建、改建农村中小学,消除全县现存的危房。除了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项目资金外,还要扩大宣传,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助学、办学,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我县办学条件 4、大力发展现代信息技术教育。 中小学实施“校校通”工程,2年内完成中心校以上学校宽带接入的多媒体网络教室,实现资源共享。通过5年的努力,在全县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建立教育信息资源库和远程教育传输中心。 (三)完善督导评估工作体制,巩固提高“两基”成效 1、认真履行县级政府责任。县人民政府将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尽最大努力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确保“三个增长”、“一个百分点”、中小学冬季取暖费、生均公用经费、教职工工资等项目经费规范管理和使用;协调解决我县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和教师结构不合理造成整体超编、局部缺编的问题,确保“两基”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提高。 2、加强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自治区《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依据《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规,制定建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的“乡规民约”和保障机制;(2)、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杜绝宗教干预教育,严厉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对学校的渗透、破坏;(3)、按照有关规定拨划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须的土地,划拨和补充学校勤工俭学基地;(4)、积极筹措经费,努力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当地中小学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生活条件。未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地方,要继续做好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管工作;(5)、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组织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集资工作;经济困难的地方可组织农牧民利用‘义务工’支持学校建设”。按照该规定,加强对乡(镇)级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部门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通过完善督导评估工作体制,促进“两基”工作成效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3、不断巩固扩大“两基”成果。坚持“两基”工作地位不变,继续抓好“两基”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普及率,将扫盲工作与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相结合,与农村脱贫致富相结合。 (四)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加强有针对性的在岗培训和业务培训建立一支政治上可靠,业务上精干的教师队伍。 1、立足岗位培训。在积极组织全县教师参加自治州第三轮继续教育培训的同时,切实加强教师的业务学习,开展教学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公开课、观摩课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充分利用县域内教育资源,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考、函授、电大等渠道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广大教师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教师整体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