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65%以上。 一农村新法接生率达到95%以上。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一孕产妇接受生殖健康知识教育率达到90%。 一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县城不低于80%,农村不低于50%。 一节育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l‰以内。 4、限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 一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o。 一降低先天性病残儿发生率。 一新婚期教育率达90%以上。 5、向妇女特殊人群提供保健服务 一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减少地方病、碘缺乏病的发生,预防残疾。合格碘盐使用率达80%以上。 一为残疾妇女提供特殊的卫生保健服务。 6、减缓性病增长速度,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一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县城达90%,农村达60%。 7、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和享有安全用水覆盖率。 一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0%以上。 一农村享有安全用水人口覆盖率达70%以上。 策略措施 1、建设我县妇幼保健机构和网络,.确保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经费的投入,切实提高卫生保健技术服务水平和质量。对妇幼卫生人员进行生殖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加强基层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针对妇女一生中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进行健康教育,传播性科学和自我保健知识。 2、在全县实施“母亲安全”工作,大力推行住院分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3、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妇女保健水平。 4、全县的医疗保健机构应提供生殖保健优质服务。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精神健康工作,提高妇女的精神健康水平。加强对全县的流动人口妇女的保健管理。 5、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提高全民优生优育意识。 6、建立和健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为育龄夫妇提供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优质服务。 7、开展性健康、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大力宣传和普及防止艾滋病知识。 8、积极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90%以上的妇女参加各项健身活动。 五、妇女法律保护 主要目标 1、贯彻执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规和政策。 一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人民陪审制度和维权联席制度。 一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 2、依法保护妇女婚姻家庭和财产权利。 一提高侵害妇女财产权利的婚姻案件和继承案件受理率。 一保障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宅基地分配、土地补偿等方面与居住地男子平等的权利。 3、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刑事案件,提高破案率和起诉率。 一打击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犯罪活动。 一有效遏制妇女吸毒。 一打击卖淫嫖娼活动。 一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 4、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降低家庭暴力发生率。 5、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一建立为保护妇女权益的合议庭。 一关注残疾妇女、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妇女。 6、维护妇女的法律申诉权利。 策略措施 1、宣传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提高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建立健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有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3、在司法人员中进行性别教育和培训,提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4、加强保护妇女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实行适当优先原则。及时审理侵害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确实保护妇女的婚姻自由权、财产权、继承权,住房和子女抚养权。 5、坚决打击和取缔各种违法婚姻行为。惩处危害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重婚犯罪,选择典型重婚犯罪案件公开宣判,扩大社会影响。 6、严厉打击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猥亵妇女、拐卖妇女及强迫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 7、有效预防,及时打击卖淫嫖娼行为。坚决打击各种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8、坚决打击各种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弓I导和帮助妇女充分认识毒品对母婴的危害。 9、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积极创造条件,向受害妇女提供医疗咨询、心理咨询、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1 O、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合格率达100%。 六、妇女与社会环境 主要目标 1、为妇女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宣传性别平等意识,改变社会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扩大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覆盖面,强化性别平等意识。 . 一树立和提高女性形象。 一各级政府每年至少1.2次专题研究或听取有关妇女发展问题的汇报。 2、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新型家庭。 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尤其是决策者的性别意识,逐步改变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和偏见。 2、向全社会宣传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树立先进典型,宣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形象。 3、建立健全我县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妇女均能按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完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 4、关注老年妇女、残疾妇女、贫困妇女的生活状况,妥善解决生活和工作问题。 5、积极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逐步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
6、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文化生活和家庭美德建设。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 组织与实施 1、若羌县各级政府负责规划的实施 一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如期达标。 一将规划纳入政府议事日程,落实目标责任管理,纳入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 一政府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规划的实施。 2、若羌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县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规划实施的督导、协调和监测评估。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规划实施。 4、在继续坚持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国家统计、法律监督的基础上,形成妇女发展的监督机制。 5、坚持分类指导、抓好示范,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将不定期对实施规划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6、规划由若羌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测与评估 1、政府要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全面反映达标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科学决策和各有关部门调整工作策略,制定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2、若羌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专家评估组和统计监测组。 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职责是:领导、协协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审议监测评估工作计划;审议监测评估报告。 专家评估组由县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职责是:审议统计监测报告,分析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一定领域或一定地区进行检查、督导;开展阶段性评估,编写评估报告;指导下级开展评估检查工作。 统计监测组由县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职责是: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纲要要求,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建立妇女数据库;收集、整理有关妇女发展数据指标,定期编写监测统计报告;指导下级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 3、若羌县各有关部门依职责做好监测评估工作。建立监测统计报表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每年向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规划的实施效果。县级监测评估与自治州同步进行,周期为年度监测评估,每3—5年为阶段性监测评估和10年终期监测评估。 4、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建立定期检查、评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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