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经费投入 要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增加对老龄事业的投入,按每位老年人15元的标准划拨老龄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老龄事业发展经费投入,逐步形成制度化的财力投入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的老龄事业投入机制。 〈三〉加快体制创新 大力推进老年福利事业社会化、产业化和法制化进程,在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对老年福利事业投入的同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 〈四〉重视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加强老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密切关注老龄人口发展的趋势及老年人口状况,为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加强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高老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建立督查和评估机制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本规划的协调和督促实施,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分年度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若羌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六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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