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公安局公开承诺内容及违诺处理办法
按照自治州、若羌县创新发展环境总体要求,为切实转变公安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本县创新发展环境服务,特制定并履行以下服务承诺及违诺规定: 1、在办理案件和处理事务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凡发现公安民警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户政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办理和其他有关证件办理中,有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现象,经查核实,即予辞退。 2、公安民警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主人翁精神,工作质量好、效率高。凡发现公安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让人民群众跑两次以上,往返车费均由该民警承担,连续多次发生以上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3、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案件,保证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凡发生公安民警在执法中存在乱收费或其他执法不公行为、刑讯逼 供、滥用武器警械、滥用强制措施等现象,发现一次即予以辞退。 4、工作态度端正,服务热情。凡发现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存在“冷硬横推”,一次给予全局通报,两次给予纪律处分,三次给予辞退处理。 5、始终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凡发生公安民警行贿受贿或者其它不廉洁行为,情节轻微者予以辞退,严重者按刑法有关条款,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6、对各派出所上报的审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底卡,保证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核、打卡,上报州公安局户政科,并按时领回证件发至各派出所。公民办理户口申报事项,只要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机关应当场办理,对上报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公安局。 7、公民申请办理机动车辆驾驶让,只要符合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经考试合格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摩托车所有人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和车辆过户登记符合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交警大队车管民警,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档案制作好和挂牌完毕。 8、公章审批业务,手续齐全的四小时内办结。不能办理的应当面说明理由。 9、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达到安全标准的,有关业务科室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10、信访部门负责公民的控告、申诉的日常工作。对控告、申诉要及时研究,并决定是否立案或是转送其它主管部门,经复核如确认无须立案的,应在十五日内答复控告、申诉人。 11、公安机关外事办公室上报公民因私出国(境)的材料,外事部门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上报州局,发现问题退查的另行计算。 12、法制部门受理公民行政复议案件后,复议机关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13、交通行政处罚复议实行阳光作业。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六十日内向本局法制股申请复议,复议部门在接到复议申请后的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复议决定。
违诺处理办法: 如果民警违反上述承诺,一经查实,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1、凡超过办理承诺时限的,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处告诫一次,责令限期办理完毕。 2、凡民警违反承诺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局机关规定从重处罚,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民警有二次违反承诺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其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政纪处分。
监督与投诉 若羌县公安局已按有关规定实行了警务公开制度,并设立《若羌县公安局警务公开公示栏》,对一些办事程序、要求、条件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都做了详细的说明,随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违诺,可向若羌县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警务督察队投诉。对群众投诉,二日内作出答复,五日内办理完毕。投诉电话:7104410(县委纪检委)、7102341 --3127 (县公安局督察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