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委政法委、综治办创优发展环境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我县“创优发展活动年”各项措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若羌县委政法委、综治办对社会各界作出如下公开服务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宪法和法律。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维护法律权威。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好政法综治工作。积极推进“平安若羌”的创建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综治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联系,全力以赴做好“维稳”工作,组织开展严打斗争,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治安混乱地区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为若羌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各机关的思想和行动,确保党对政法队伍的绝对领导。加强对政法机关和政法工作的监督管理,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违法办案行为和错案实行责任追究,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 四、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秉公用权,廉洁自律。不断强化机关人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保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和睦友善,诚实守信,礼貌待人,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五、第一个接待或承办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要做到做到热情服务、诚实守信、态度诚恳、说话和气、文明礼貌。基层单位来我部门办事、签审、盖章,1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事项属职责范围内或能够解答的,应立即办理或当场解答,不能当场办理的,一次性告知办理的方式和方法;办理事项超出职责范围内或不能解答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给予帮助指导。 六、接到书面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立即登记,并报领导批示,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提出办理意见。根据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内容,在承办单位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信访人。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要求,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常事快办。 七、各基层单位申报的见义勇为材料,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向上级申报。 八、对基层单位的文件请示材料,不需会议研究的2个工作日内答复;需要会议研究的5个工作日内答复;否则,视为同意。需要协调相关单位的,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九、对事关稳定工作的信息、情报和领导批示做到迅速上传下达,确保落实;对群体性事件,做到及时协调、依法果断处理。 十、法定节假日值班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遇事及时上传下达,并负责处理紧急事项。 十一、圆满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二、全体机关人员始终做到尊重服务对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四难”现象,对机关工作人员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影响政法、综治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实行责任追究,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十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及时公正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控告、申诉,并做到有错必纠,严格按政策办事,服务承诺投诉电话0996-7101939、投诉邮箱bzrqxzzb@126.com。
若羌县委政法委、综治办违诺责任追究制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更新思想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有效防止创优发展环境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依据《关于印发<若羌县创优发展环境工作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若党发[2008]1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违诺责任追究制。 一、对本岗位的工作任务,拒不接受或者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的。 二、未能按时到岗或者在工作期间擅自离岗的。 三、工作服务态度粗暴,使用文明服务忌语,故意刁难,辱骂服务对象的。 四、对前来咨询或者办事的服务对象,未能按照首问制的要求给予热情接待的;或应受理的业务而不予受理,把责任推诿或上交的。 五、其他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出现以上情况的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若羌县创优发展环境工作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若党发[2008]14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