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电力公司社会服务承诺
广大用户: 为贯彻落实“人民电业为人民”的诚信服务宗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于若羌县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特向用户做如下供电服务承诺: 一、 严格遵守电业职工职业道德,不向用户吃、拿、卡、要,不以电谋私,绝不敲诈勒索用户。 二、 公开并严格执行国家电力法规、物价部门批准的各类用电价格和各类收费标准,不搭车收取与电业无关的其它费用。 三、 对用户用电业扩报装不分民族、老少,一视同仁,实行“一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低压用户做到负荷审批,方案审定,竣工验收三个“七天”的规定,高压用户申请30日内答复用户供电方案。用户工程验收合格结清所应交的费用并办完规定手续后,低压装表用户5日内装表送电。 四、 事故抢修实行12小时值班制度,用户报修的紧急故障电话,在正常情况下,迅速赶到现场处理,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恢复送电,要向用户说明原因。 五、 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对广大用户和重要部门做到提前通知用户,因发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停电、限电,按照事先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和限电。 六、 对工业用电、非工业用电的企业单位拖欠电费,按规定应终止供电者,除按规定程序办理停电通知手续外,停电前以电话或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被停电用户。 七、 对我公司职工严重违反行业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举报的人员,经调查后,如情况属实,对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处理结果五日内答复举报人,并酌情给予奖励。 八、 上述承诺受用户监督,若羌电力公司设立服务承诺监督办公室。 九、 监督电话:0996---7105508 0996---7102604 咨询电话: 上 班 时 间 0996---7103651 节假日及晚上 0996---7104781 十、投拆电子邮箱:rqdlgs@126.com
若羌电力公司违诺处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人民电业为人民”的诚信服务宗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依法规范电力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若羌县电力公司开展“电力市场整顿和优质服务”活动,特对供电服务制定“违诺处理办法”严格要求。 一、 对违反承诺第一条规定行为的,给予当事人200元罚款,并对部门负责人给予50元的处罚。 二、 对有违反承诺第二条规定行为的,要将错收的费用退还用户,并对当事人处以20%的罚金,向用户公开赔礼道歉。 三、 依照承诺第三条规定,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接待客户,如不能按时完成承诺,在事前应向用户解释说明原因。如无故不按照承诺完成工作的,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按承诺超出的期限做旷工处理,直至工作完成为止。 四、 依照承诺,事故抢修在白天操作,正常情况下不能完成承诺的,对当事人和负责人给旷工处理,并按造成的损失情况做出停职或经济赔偿处理。 五、 对于违反第五条规定的当事人和责任人,依照安全生产处罚办法,扣罚安全生产部分工资。 六、 对于违反承诺第六条规定的,依照安全生产事故办法处理,扣罚当月安全生产工资。 七、 对于违反承诺第七条行为的,造成2000元以下的经济损失的,追缴经济损失,并罚款500元,超过2000元,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八、 监督电话:0996---7105508 0996---7102604 咨询电话: 上 班 时 间 0996---7103651 节假日及晚上 0996---7104781 九、投拆电子邮箱:rqdlgs@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