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审计局服务承诺书
审计局依法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经济责任,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宏观调控的经济监督活动。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履行职责,审计工作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即组长对局长负责,审计组成员对组长负责,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审计监督,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勤政高效,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二、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加大依法行政执法力度,对涉及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审计查处。 三、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公布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向社会公布的、社会公众关注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布的其他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 四、坚持审帮促结合,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完善手续,理清财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报告并征求意见。 五、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负责到底,介绍、引见到位。当事人办理有关事务因手续或材料不完备需退回补正的,工作人员应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和手续。到审计机关办理有关事项,经办人员对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登记备案。经办人员对不予办理的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呈报分管领导审批。 六、对我县重要招商项目,在需要审计机关办理的事项,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优先办理。 七、开展文明审计。坚持“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宗旨,竭诚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服务。塑造良好形象,开展文明审计。文明审计的内容: (一)审计要依法按程序; (二)遇事要先讲道理; (三)要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尊重别人; (四)不讲粗话、大话、过头话,伤害别人感情; (五)对审计情况要如实反映,实事求是地处理; (六)遵守审计纪律,言行举止文明。 八、实行审计跟踪检查制度,对当年被审计的单位进行跟踪检查。主要是检查被审单位执行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审计人员在被审单位遵守审计职业道德、执行廉政纪律和审计工作纪律的情况;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程序、依法审计情况进行监督。 九、实行审前公示制度。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人员廉政执纪公告,接受群众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线索的举报及对审计人员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 1、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审计组长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 2、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和用公款支付的旅游、营业性歌舞。 3、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以及各种名义的加班费、奖金、补贴和福利等。 4、不准因私占用被审计单位的通讯工具、计算机等办公用品和机动车辆。确因审计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可与被审计单位领导协商临时借用并及时归还。 5、不准因私借用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或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费用,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6、审计期间不准利用职权为社会组织介绍被审计单位的有关审计业务或直接参与其审计,从中收取劳务费和收费分成等非法收入。
若羌县审计局违诺责任追究制
为保证县审计局服务承诺书的执行,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制定本制度。 一、违诺处理措施 1、审计人员违反服务承诺书第一、二、四、五、七条之规定的,按照按照《若羌县审计局审计过错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2、审计人员违反服务承诺书第六条之规定的,按照《若羌县审计局各项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3、审计人员违反服务承诺书第九条之规定的,按照《若羌县审计局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县审计局工作人员违反审计服务承诺制,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县审计局在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回访、政务公开等方面出现违诺行为,将自觉接受县委、县政府的处理、处罚,并按照县里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违诺投诉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县审计局工作人员违诺行为进行监督、投诉。由县审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具体负责受理投诉事宜。投诉电话:7100772、7102825。 电子邮箱:wangcaixia8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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