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教育局服务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我县“创优发展环境年”各项措施,进一步改进教育局机关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转变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端正,举止端庄,热情文明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杜绝“横、推、冷、硬”的服务态度。 二、转变职能,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增强执政为民的廉政意识,以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强化行政执法的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 三、凡申请办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且相关资料、手续齐全,经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三个月内核发办学许可证。 四、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自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审批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核发资格证书;中小学初级教师职务聘任,自上级部门下达审批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核发聘任证书。 五、勤工俭学工作,严格按规定办事,加强监督,严防超时间、超强度、以资代劳、以物代劳、家长代劳等勤工俭学违规现象的发生。接到举报,4日内给予答复或解决,情况复杂的,在7日之内给予答复或解决。 六、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能够立即解决或答复的,立即给予解决或答复,需要调查后再给予解决或答复的,在5个工作日完成。情况复杂的案件,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七、实行财务公开,成立教育经费核算中心,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统一标准核拨各学校各项经费, 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管,督促学校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教育经费 及时足额拨付各学校。 八、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随到随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核发准考证; 民办教育机构发布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的,符合办理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对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向社会公开;对高考、内地高中班、新疆区内初中班等各类特招、条件性限制类考试的考生名单、考试分数、录取结果向社会予以公示。 。 十、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办人情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996—7101701 、7103483 投诉电子邮箱:rqxgjh@163.com
若羌县教育局违诺责任追究制
为使我局各项服务承诺落到实处,进一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对于违反承诺的行为,将制定违诺责任追究制。 一、违诺责任追究范围: 1、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不能耐心解答造成不良影响者。 2、文件、安排不能及时办理、下发、上报而影响工作者。 3、工作拖拉、推诿、不负责任导致不良后果者。 4、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公私财产损失者。 5、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帮助他人者。 6、因其它工作过错而影响机关形象或正常工作者。 二、责任追究处罚: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处罚:①书面检查;②通报批评;③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