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国土资源局违诺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为使全体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预防和减少违规违诺现象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违规违诺是指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单位规定和社会服务承诺。 第三条:违规违诺人员依照本办法承担责任。 第四条:追究违规违诺,坚持下列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 (二)责任自负原则; (三)责任与处分相适应的原则; (四)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究违规违诺责任。 (一)贪污、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活动; (三)泄露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信息或搞“暗箱操作”; (四)违规批地、批项目和滥发有效证件; (五)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和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六)对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及包庇纵容违法者; (七)对来办事的群众存在“冷、横、硬”态度,刁难、推诿、扯皮的; (八)不依法行政导致其他违规违诺现象的; 第七条:对属于本部门职权和本单位受理范围受理的事项,没有按照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或予以批复,又未说明情况,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 国土资源局的服务承诺内容有: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各类申请用地登记、土地变更手续,报送的资料齐全,经审核通过,3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用地、水土开发手续、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临时用地、分批次用地当日办结;独立选址的项目用地3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重点项目的用地手续,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从快办理。对需要在国土资源厅办理采矿权新立申请登记、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采矿权注销登记、采矿权转让等,在报送资料齐全的前提下,1个工作日内审核登记备案,逐级上报;申请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审批手续,凡符合减免条件,报送资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并逐级上报;办理地质勘查协查手续根据地质单位申请,按完成工作量经审核符合延续条件,报送资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出具协查意见;受理用户书面咨询,自收到咨询之日起3日内给予答复。 第八条:由于承办人的原因造成违规违诺的,追究直接承办人的责任;由于决定人原因造成违规违诺的,追究决定人的责任。 第九条:对发生违规违诺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给予以下处罚: (一)批评教育或责令检查。 (二)取消责任人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所在股室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 (三)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