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若羌县直机关工委公开服务承诺
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党务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县直机关工委服务承诺制。 一、承诺内容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经济建设和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切实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 2、文明服务,首问负责。接待办事、来访、来电使用文明用语,态度和蔼,有问必答,耐心细致,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工委办事人员、来访党员做到“五个一”服务。即留一张笑脸、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倒一杯茶、给一个明确答复,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坚持原则,热情服务,讲求办事效率和质量,不推诿、敷衍。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从速办事,提高效率。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办理,接转党组织关系即到即办,审批建立、换届、调整基层党组织手续齐全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来工委办理党员发展、党组织组建和改选、转移组织关系等事项的人员,做到“三个一”。即需要提供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明白;符合条件、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一次性办完;不能办理的耐心细致、合情合理一次性解释清楚。对党员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实行首问制。对首问人了解情况后,负责将其介绍到有关承办人员或领导进行接待,帮助解决反映的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办理情况及时向投诉人反映。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各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采取座谈会、联系点、上门服务等方式,深入机关各单位了解党员干部职工的情况,切实帮助解决有关困难。大力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人物。实行严格的党内监督和管理。 5、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时,对推荐上报或工委表彰的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工委干部热爱本职工作,牢记工作职责,尽心尽责,积极奉献。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严守党纪政纪,注意廉洁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 7、遵循“事实清楚,理由充分,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和规定,按管理权限严肃认真做好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处理工作,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8、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实行公示制、票推票决制和预审制。按季度审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遇有特殊情况,按中组部规定时限(三个月)办结。 9、严格党费的收缴,规范党费的管理,设立党费专户,建立会计专账,指定专人负责。遵守收缴、核算和使用审批制度。及时向组织部上缴党费,每年向组织部报告一次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组织部的检查和审计。 10、服务承诺公开接受县直各总支、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的监督。违诺必究。对违反上述承诺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反省学习,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二、违诺处理 1、对能即时办理的事项没有马上办理,发生投诉,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写出书面检查说明。 2、没有按办事时限办完手续,情节轻微的,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告诫。 3、故意刁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三、投诉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机关工委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现象有权进行投诉,受理单位为若羌县直机关工委,投诉电话:7102497。接到投诉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承诺单位:若羌县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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