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石峡乡创优发展环境服务承诺书
为切实转变机关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改善服务质量,优化创业发展环境,特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是强化制度优化发展环境。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坚持“热心服务、诚心排忧”服务理念,强化亲商爱商护商意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严厉打击查处吃、拿、卡、要和违法乱纪等现象,切实创优投资环境和企业发展环境,真正使大项目、大企业“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得好。 二是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树立以百姓为重、以发展为先、以和谐为贵的思想理念,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办事群众做到首问“一口清”和业务办理“一纸明”,对所办事项要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者给予答复。热心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耐心解答每一位来访群众的疑难问题,切实解决“门难进、人难找、话难说、脸难看、事难办”五难问题。 三是实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增强政务透明度,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以及政府服务事项向群众公开,做到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结期限、收费标准、审批依据“五公开”。严格按规定时限处理政务,只要符合条件,材料齐备,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的时限内必须办结。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发生,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是增强服务意识,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 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强农村道路、饮水、沼气、文化娱乐等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抓好五保户、特困户、残疾户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突出抓好街道和市场的专项整治,坚决整治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行为,深入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全乡群众文明卫生意识。 五是坚持廉洁从政,实行责任追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干部的廉政意识,禁止要求服务对象馈赠、宴请等,做到廉洁自律,对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以及有关廉洁从政工作要求的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以上承诺望广大群众共同监督,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向乡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反映,监督电话:7530062 瓦石峡乡创优发展环境违诺责任追究制 为确保我乡创优发展环境服务承诺制的实施,特制定违诺责任追究制: 一、指导思想 在全局各个科室、站所建立优质高效服务承诺制的基础上,推出了违诺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人员因工作延误、推诿、失职、错办等造成损失的违诺误事行为,均要追究其责任。违诺行为由各科室、站所依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需要而定。 二、违诺行为 1、吃、拿、卡、要和违法乱纪等现象,影响投资环境和企业发展环境,使大项目、大企业“引”不进,“留”不住的; 2、不热心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不耐心解答每一位来访群众的疑难问题,出现“门难进、人难找、话难说、脸难看、事难办”五难问题的; 3、在法定的时限内未办结受理案件的。有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 4、效率低下超过承诺审批期限被投诉的; 5、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的; 6、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情节较严重的; 7、执行公务中有重大失误的; 8、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公示的。 三、违诺处理 1、各职能部门的各个业务环节和工作岗位,须按照本单位制定的优质高效服务承诺制度认真履行承诺,未按承诺期限完成的,每超1天,责任人付申请人(当事人)赔偿20元/天。 2、被群众投诉的工作人员,经查违诺属实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三次以上的,按年终考核不称职论处,并扣发第十三月奖金。 3、对于不胜任工作的干部,调离工作岗位。严重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