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若羌概况 政务公开 招商引资 楼兰红枣 矿产资源 网上服务 专题专辑 新农村建设 旅游风光 楼兰文苑
 首页>政务公开>财政公开>财政文件>正文
 人 事 信 息
人事任免
干部选拔
公开招考
教育培训
 领导活动与讲话
 公 文 文 件
 会 议 纪 要
 议 案 提 案
 财 政 公 开
政府采购
公开招投标
财政预决算
重大项目
财政文件
 计划规划与报告
“十一五”规划
发展规划
工作报告
 乡镇与部门
机构设置
领导信息
联系方式
计划总结
统计数据
 行 政 许 可
 创优发展环境
 政 府 法 制
 督 查 通 报
食品药品
公共卫生
安全生产
产品质量
环境质量
 应 急 管 理
 其  它

若羌县政府采购工作程序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次数:〗   〖文字:  

  (1)采购人将经过县财经领导小组或者主管县领导批准的追加预算报告,连同采购项目情况报采购办审核。
采购预算包括:人大批准的部门预算;财经领导小组或者主管县领导批准的追加预算;从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中开支的采购预算等。
  采购项目情况包括:采购项目类别、名称;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品质或价格要求。
  (2)采购办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预算和采购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并定期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3)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预算和采购项目,经采购办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应与采购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4)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和接受委托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的规定,确定采购方式。确定的采购方式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章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专项审计。
  (5)采购人与采购中心共同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通知财政国库部门付款。
  (6)采购中心向采购人移交货物和采购文件。
  (7)采购活动完成后,采购中心将采购文件交采购人保存一份,交采购办备案一份。

  • 上一篇:若财字〔2007〕51号关于二○○七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安排的通知
  •  
  • 下一篇:关于若羌县政府采购信息实行网上发布的通知

  • 中共若羌县委 若羌县人民政府主办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作维护  新ICP备05001356号

    Copyright ©www.loulan.gov.cn   网站地图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996)7102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