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政办发〔2007〕127号
关于2007年“十一”放假及实行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各单位: 2007年“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工作和休息,现将“十一”国庆节放假调休及实行冬季作息时间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十一”放假及实行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巴政办发明电〔2007〕104号)安排,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上班。 二、按惯例,从10月8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即:上午10:00上班、14:00下班;下午15:30上班、19:30下班(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三、“十一”放假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四、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将节日值班表于9月28日前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