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政办发〔2007〕106 号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 处分条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各单位: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7 年6 月1 日起施行。《条例》的公布施行,对于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行为,加强行政监督,有效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条例》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促进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学习贯彻《条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纪律处分的专门性行政法规,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权限、程序和申诉等做了具体规定。制定《条例》,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工作法制化的重要标志,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通过实施《条例》,引导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自觉维护行政纪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政府。 二、深入学习和宣传,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全面部署,狠抓落实。要把学习《条例》列入本单位今明两年的学习培训计划,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系统学习有关行政纪律处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掌握其基本内容,做到准确理解、举一反三、融会贯通、正确执行。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参加公务员核心课程培训的学员要承担起辅导本单位学习《条例》的责任,切实把《条例》学习好、贯彻好。由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8 月下旬组织开展学习《条例》知识测试活动,测试成绩将作为年度公务员考核的依据,不及格者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正确掌握制定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主要内容,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以实施《条例》为契机,切实抓好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说法、以案学法、以案普法,使广大行政机关公务员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 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能,确保《条例》的顺利贯彻实施。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自觉做到先学一步,学深学透,不断增强掌握和运用《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条例》的权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要以贯彻执行《条例》为契机,狠抓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深入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情况报县监察局。 特此通知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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